惠州市人大常委會今年將立法規范暴雨災害預警與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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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會2024年立法工作計劃出爐

      立法規范暴雨災害預警與響應

        3月25日召開的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主任會議審議通過了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2024年立法工作計劃。記者了解到,為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發揮地方立法對惠州高質量發展的服務保障作用,市人大常委會今年計劃安排審議項目3件,預備項目1件。

        提升暴雨災害防御法治化水平

        為做好2024年立法工作計劃的編制工作,在相關調研的基礎上,市人大常委會2023年9月起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立法建議項目,最終確定《惠州市供電設施管理和供電服務條例》《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修改)》《惠州市暴雨災害預警與響應條例》等3個項目作為審議項目;《惠州市基層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促進條例》(暫定名)作為預備項目。

        2023年的臺風“蘇拉”(超強臺風級)導致我市各地降水頻繁,我市啟動防風Ⅰ級應急響應,并在全市范圍內實行“五停”措施(停課、停工、停產、停運、停業)。我市橫跨廣東省“兩大暴雨中心”,近年來極端暴雨頻發,多次創下省強降水歷史紀錄,甚至引起了泥石流、山體滑坡及城鄉積澇等災害,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開展暴雨災害預警與響應相關立法,有助于提升暴雨災害防御的法治化水平。

        《惠州市暴雨災害預警與響應條例》列入2023年立法預備項目。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江濤表示,目前立法條件較為成熟,今年轉為審議項目,由市應急管理局和市氣象局負責牽頭起草,市政府計劃于2024年9月前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議案,由市人大社會委負責審議。

        將表決供電設施管理和供電服務條例

        惠州電網是省網重要樞紐通道,為了促進電力事業發展,化解電力工作在實踐中遇到的相關問題,我市電力主管部門連續多年提出了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要求。2023年,電力設施保護及供用電秩序維護納入計劃安排審議項目。

        過去一年,市人大常委會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對供電設施規劃、建設、保護和供電服務優化的立法調研,大力推進《惠州市供電設施管理和供電服務條例》立法工作,積極為惠州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電力法治支撐。江濤介紹,作為2023年結轉項目,市人大常委會已于2023年12月對《惠州市供電設施管理和供電服務條例》進行第一次審議,擬于2024年7月進行第二次審議、11月進行第三次審議并交付表決。

        記者從會議上獲悉,今年計劃安排審議《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修改)》。“項目由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牽頭起草條例修正案,擬于2024年5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并表決。”江濤介紹,2023年3月,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作修改;2023年9月,廣東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決定對《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作修改,上位法關于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限、程序等規定發生變化,有必要對《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內容進行相應調整。

        今年立法預備項目為《惠州市基層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促進條例》(暫定名)。據介紹,近年來,我市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多元化解糾紛方面進行了很多有益探索,在提升市域社會治理能力方面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有必要結合工作實際,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總結、提升實踐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為進一步做好基層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惠州日報記者劉建威

      編輯: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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