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一男子酒后將他人車輛開走 報警財物丟失反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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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已成為社會絕大多數人的共識,但酒后出現的各類鬧劇,仍屢見不鮮。4月14日,記者從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惠州一男子喝多以后,不知不覺將別人的車開走了,甚至酒醒了連自己做了什么都一無所知,最終在民警的追根究底后才還原了真相。

        

      惠州一男子酒后將別人車輛車開走,酒后報警自己的財物不翼而飛,最終被執勤民警抓獲。

        4月11日上午8時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江北大隊接到一男子報警稱,自己在一小貨車上睡覺,醒來后發現身上的財物不翼而飛了,請求交警幫忙尋找。執勤民警趕到現場后,發現一輛小貨車停靠在路邊,車內裝有若干包裹,車頭右角損壞,駕駛員周某光著腳,且渾身充滿酒氣。

        周某稱是自己打的報警電話,希望得到警察幫助。民警安慰周某不要著急,但從周某的精神狀態來看,民警懷疑周某是酒后駕駛,在駕駛過程中因酒精發生作用,導致不能開車,于是在路邊直接酣然大睡。隨后,民警對周某進行現場酒精測試,結果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17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輛。

        民警對周某進行詢問時,周某只記得自己喝酒的地方,對自己如何開車,自己的姓名、住址等信息一概不知。對此,民警立即聯系派出所民警共同展開調查,并通過調取監控錄像、詢問周邊路人及當事司機手機信息等方式,確認小貨車屬于某快遞網點的送貨車輛。當時,貨車司機將車輛停靠路邊,前往旁邊店鋪購物,因離開匆忙,忘記將車鑰匙拔下來,結果被路過的周某發現,便坐上車輛直接駛離。

        民警通過車輛信息聯系上車主,得知車主發現自己的貨車不見,到處尋找無果后,正在惠城區公安分局橋東派出所報案中,當得知車輛短時間內被找回,車主感動萬分,對交警幫忙尋回車輛的行為連聲致謝。目前,小貨車已歸還車主。周某因涉嫌酒后駕車及未經同意私自開走他人車輛等行為將承擔相應的處罰,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文圖:惠州報業全媒體記者劉豪偉  特約通訊員鐘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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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小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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