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博羅縣湖鎮鎮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湖鎮鎮關于全面推行使用“場所碼”的通告》。
通告中指出,為精準快速開展流調溯源,確保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在全市迅速全面推廣使用粵康碼公共場所碼的通知》(惠防疫辦〔2022〕18 號)文件精神,要求各廠礦企業、學校、機關單位、社會組織、商戶等公共場所經營單位要落實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在公告發布之日起兩天內完成“粵康碼公共場所碼”注冊使用,并對進入場所人員進行測溫,同時引導其掃一掃“場所碼”校驗健康后方可進入該場所。
同時,各村居民要自覺執行“場所碼”管理,在進入各有關場所、單位前,均要掃一掃“場所碼”方可進入。鎮疫情防控專班將對各場所執行“場所碼”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若未按規定完成的,將視情節對該場所進行處置。
惠州報業全媒體記者李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