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植忠,男,漢族,1961年5月出生(60歲),1978年9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博羅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園洲人民法庭副庭長、四級高級法官。
根植基層三十載,“獨腎法官”踐初心。“上世紀80年代,賺錢不容易,有很多鄉親外出打工卻總是被拖欠工資,大家辛辛苦苦掙的錢要不回來,這讓我突然意識到,法律能夠更好地幫到他們。”黃植忠說。為了實現植根基層、司法為民的初心,1991年,黃植忠憑借著對法治事業的一腔熱誠,離開執教十三載的“三尺講臺”,扎根園洲人民法庭的“一席審判臺”,一干就是30年,用行動踐行共產黨員一心為民的使命。上世紀末,在基層法庭人均結案還只有幾十件的時候,他就率先取得了年均結案破百件的突出業績。2002年,黃植忠被確診為雙側腎臟萎縮,并進行了換腎手術,出院不到一個月,他不顧醫生“全休半年”的叮囑和博羅法院黨組“必須休假”的勸阻,執意堅守崗位,奮戰審判一線,有些案子案卷厚達一千多頁,開庭就是六七個小時,他顧不上身體的疲憊,硬是一場一場地堅持下來,家人、朋友、同事誰都拗不過他的犟脾氣。為了穩定病情,他一天設置10個鬧鐘,分批吞服40多粒藥片,近20年帶病堅持工作,不曾有一絲懈怠,個人辦案量常年居于全院前列。三十年來,黃植忠辦理案件超過4000宗,無一超審限,無一因處理不當導致上訪纏訟,真正做到“案結、事了、人和”。獨創“調解四法”,定分止爭解民憂。“對人民群眾的感情有多深,辦案就會有多用心;對人民群眾的感情有多親,司法為民的力度就有多大;對人民群眾的感情有多真,群眾的滿意度就有多高。”這是黃植忠深耕訴前聯調多年的心得。2002年以來,出于對黃植忠的關心關愛,博羅法院黨組幾度勸他離開一線到相對輕松的崗位任職,但都被黃植忠拒絕了。為推動基層善治,也減輕他的工作壓力,博羅法院黨組決定讓黃植忠牽頭探索訴前聯調新方式,他帶領團隊組建了黃植忠司法惠民工作室。同時,在工作中獨創“親情調解、輪流調解、迂回調解、喝茶調解”的“調解四法”以及“熱心、耐心、專心、誠心”的“四心工作法”,在實踐中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應,甚至有不少外市群眾慕名來電咨詢,相關經驗得到了省、市的肯定和推廣。為了滿足基層群眾的司法需求,黃植忠不斷自我加壓:設立常駐點,將工作觸角延伸至福田、石灣等周邊鄉鎮;主導成立“好人工作室”等4個工作室,拓展服務范圍。自2012年工作室成立以來,公益接待群眾18310人、成功調解糾紛1780宗(其中司法確認482宗),妥善化解了一批涉案人員多、社會影響大的矛盾糾紛。
組建普法惠民志愿服務隊,奉獻社會不止步。“黨組織和社會給了我這么多關愛和榮譽,領導和同事給了我這么多支持和幫助,我要竭盡所能回報社會”。黃植忠是這么說的,更是這樣做的。2014年,53歲的他注冊成為志愿者,至今服務時長達367小時;2017年他作為隊長組建了“黃植忠司法惠民志愿服務隊”,吸納在冊志愿者80名,帶領服務隊不遺余力地走村入戶進行普法宣講,近四年開展活動56場次。《民法典》出臺后,他深入研究新的民法體系,思考如何更有效解決基層糾紛、保護婦女權益等群眾關切問題,撰寫了2萬多字的宣講稿,舉辦了多場形式生動的講座,受到群眾歡迎。“只要活一天就要過好一天,就要做好一天的工作!”黃植忠始終用堅守和奉獻踐行一名共產黨員的初心和使命。2008年汶川地震發生后,黃植忠毅然將社會各界捐給他的24831.1元醫療費全數轉捐災民;2012年他見義勇為,積極救助車禍傷者,受到省見義勇為基金會的表彰。近年來,他將更多的精力傾注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帶頭在中小學開展模擬法庭活動,并邀請學生及家長到法庭參觀,加強未成年道德和法治教育,幫助他們“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因工作突出,該同志先后榮立個人一等功1次、個人二等功2次、個人三等功1次;榮獲“民商事審判調解工作先進個人”“全國優秀法官”“廣東省先進工作者”“全國模范法官”“全國勤廉榜樣”“全國先進工作者”中國好人”“全國法院黨建工作先進個人”“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