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交通運輸部網站消息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
(以下簡稱《辦法》)
已于2023年12月8日
經交通運輸部部務會議通過
現予公布
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新規來了
修訂后的《辦法》共9章57條,主要內容包括:明確促進快遞發展的保障措施,建立綠色低碳發展的制度導向,優化快遞市場秩序的規制方式,加強消費者使用快遞服務的權益保護,體現快遞安全發展的制度要求,完善快遞行業治理的制度手段等。
新公布的《辦法》中提到: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用戶同意代為確認收到快件的;
(二)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
(三)拋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來源:交通運輸部網站、深圳龍崗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