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喚醒”失職父母!惠州檢察機關前三季共發出《督促監護令》55份

      原標題

      惠州檢察機關積極落實“督促監護令”機制

      “喚醒”失職父母 改善“甩手掌柜式”帶娃

        “現督促你們承擔起責任,履行監護職責,對未成年子女嚴加管教!”辦案檢察官在送達《督促監護令》時,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提出明確要求。

        在對涉案未成年人開展社會調查的過程中,辦案檢察官發現部分監護人存在管教不嚴、監護缺位等問題,致使孩子法律意識淡薄、自我約束和控制能力差,經常處于失管狀態,產生不良行為,最終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為促進未成年人的家庭保護,惠州市檢察機關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通過發出《督促監護令》,督促失職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并引入司法社工力量對督促監護進行跟進指導,提升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監護保護功能,檢察官、司法社工、父母共同做好孩子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據了解,惠州市檢察機關對涉案未成年人父母送達《督促監護令》后,還會和司法社工一起督促家庭監護教育,針對不同家庭提供具體引導。通過搭建平臺,讓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說出自己內心的想法,設計親子家庭作業讓涉案未成年人與父母共同完成等,促進涉案未成年人與其父母的溝通。此外,還通過開展家庭教育講座、親職教育,幫助父母轉變教育方式,督促引導家長切實履行好監護職責。

        在一次家庭教育講座后,一名父親意識到,“只管孩子吃喝花錢就行”的教養理念是不對的,表示之后會多讓孩子感受家庭的溫暖和父愛,多關心孩子的內心想法。后期,孩子也向檢察人員和司法社工反饋,其父親在聽完家庭教育講座后,對自己說話語氣有所改變,會關心自己在校學習以及實習的情況,也會關心自己對未來的職業規劃等,終于體會到了來自父親的關愛。

        “喚醒”失職父母,是制發《督促監護令》的目標。今年一至三季度,惠州市檢察機關對監護人存在管教不嚴、監護缺位等問題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或受到侵害的,共發出《督促監護令》55份。接下來,惠州市檢察機關還將通過“檢察+社工”的模式,探索促進《督促監護令》的作用發揮,以檢察監督促家庭教育,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惠州日報記者侯縣軍 通訊員詹田悅 巫禎妍

      編輯: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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