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教育局:假期挑選校外培訓“四要”“三不要”

      原標題

      惠州市教育局發布《致全市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假期挑選校外培訓“四要”“三不要”

        2022年暑假已至,為讓孩子們度過一個平安、健康、充實的假期,日前,市教育局發布《致全市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希望家長朋友監護好自己的孩子,加強教育管理,密切配合學校,共同為孩子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成長環境。市教育局建議家長指導孩子合理制定假期的學習和活動,在選擇校外培訓機構和繳納培訓費用時,注意防范風險,做到“四要”“三不要”。

        市教育局提醒家長要選擇正規機構,在選擇培訓機構時,請認真查看其是否持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營業執照》等證照(一般張貼在營業廳顯著位置);要留意培訓時間,落實義務教育階段“雙減”要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廣大學生家長切勿購買上述時間段的學科類校外培訓課程;要認真閱讀合同,務必要求機構簽署合同,認真、完整研讀所有合同條款,逐字逐句審閱確認。盡量選用教育部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要妥善保管單據,簽訂合同后再付款,務必索要正規發票或收據。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據等資料(電子合同務必及時、完整保留截圖),以作為維權憑據。

        家長不要聽信培訓機構的口頭承諾,在核查資質、繳納費用時,務必親力親為、仔細甄別、眼見為實,切勿輕易聽信銷售人員的口頭宣傳、廣告標語等;不要一次性繳納超期大額費用,不要貪圖優惠、不要一次性繳納時間跨度超3個月或每科超60課時的培訓費用。如有機構超期收費,請務必更換其他收費合規的培訓機構,并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其他政府職能部門投訴舉報該機構;也不要向處于籌設期的校外培訓機構繳納任何費用。

        惠州日報記者范文燕

      編輯: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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