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兩案例入選全省民事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

        我市廣大法律援助人員以強烈的責任擔當、務實的工作作風、扎實的業務能力,認真辦好每一宗法律援助案件,依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化解社會矛盾糾紛,辦成了一大批優秀的法律援助案例,有兩個案例被省司法廳、省律師協會評為2021年民事、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

        幫助受援人拿回基本養老保險損失

        博羅縣法律援助處三次受理謝某平的法律援助申請,幫助謝某平拿回其損失的基本養老保險43018.08元。

        謝某平于2013年9月16日到2018年11月15日期間任職惠州A實業有限公司縫包工,任職期間該公司未為謝某平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和繳納社保費用。2019年12月,謝某平在向博羅縣社保局咨詢中得知自己并未參加過社保,而且因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無條件參保,也無法辦理補繳。于是謝某平在2020年7月28日向博羅縣法律援助處申請法律援助,要向A公司索要未交社保的賠償,博羅縣法律援助處指派廣東東維律師事務所李云霞律師擔任其在勞動仲裁階段的代理人。

        李云霞律師為謝某平向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A公司向謝某平賠償基本養老保險損失47154.72元。然而博羅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謝某平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作出不予受理通知書。

        謝某平不服其判決,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于是又向博羅縣法律援助處申請法律援助,仍由李云霞律師擔任其在一審階段的代理人。李云霞律師為謝某平起草了起訴書,請求博羅縣人民法院判令A公司向受援人謝某平賠償基本養老保險損失47154.72元。

        博羅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惠州A實業有限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賠償基本養老保險損失43018.08元。

        然而事情一波三折,A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于是謝某平只好第三次到博羅縣法律援助處申請法律援助,由李云霞律師擔任其在二審階段的代理人。

        最終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書面審理并作出終審判決,駁回A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而謝某平也拿到了A公司支付的全額賠償金。

        為村民做無罪辯護

        因為有了大亞灣法律援助處和法援律師的幫助,A村村民陳某城免除了一場牢獄之災。

        事情的起因可追溯到1987年,一塊原屬于A村的土地被原惠陽縣國土局劃出給B村作為葬墳用地,而B村又在2013年和惠州市某慧置地有限公司簽訂協議合作開發該土地,糾紛就此產生。

        2013年底,某慧置地有限公司在該土地上砌的圍墻被人2次在晚上推倒,該公司法人杜某了解到圍墻可能是A村村民推倒的,于是找到B村小組組長李某亮,要求其與A村小組商談解決方案。經過與A村小組長陳某良與其余6名村民代表進行多次協商,最后杜某支付了260萬元補償款給A村小組來解決這個問題,這筆錢也分給了A村各村民手中。然而在2019年5月,作為當時談判的A村小組村民代表之一的陳某城因涉嫌犯有敲詐勒索罪被大亞灣區公安局刑事拘留,并被大亞灣檢察院起訴其犯下尋釁滋事罪,大亞灣法院在2020年6月立案。

        由于陳某城沒有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大亞灣法院根據《關于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的辦法》第二條的規定,通知大亞灣法律援助處為陳某城指定辯護人,大亞灣法律援助處指派廣東惠天好律師事務所賴澤文律師擔任陳某城涉嫌尋釁滋事罪的一審辯護人。

        賴澤文律師發現260萬元款項是杜某為了承接工程能順利施工主動找到李某亮提出要與陳某良溝通的,與大亞灣檢察院提出公訴的稱6個村民代表以本村村民不同意為由強行索要不符。基于此,賴澤文律師在會見陳某城時與其核對案件細節,并尊重陳某城的意愿為其做無罪辯護。最后公訴機關以本案情節顯著輕微、危害性不大為由撤訴,大亞灣法院裁定準許撤訴。惠州日報記者吳敏行

      編輯:小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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