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報訊 (記者馬海菊 通訊員姜仁柱)記者從市婦聯獲悉,近日,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決定,授予100個單位“全國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先進集體”稱號,授予200名同志“全國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先進個人”稱號。其中,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基層指導大隊大隊長、一級警長丘文慧榮獲“全國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先進個人”稱號。
我市丘文慧榮獲“全國實施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先進個人”稱號。
丘文慧是廣東省青少年犯罪研究會會員,惠州市“三八”紅旗手,惠州市“青苗護航大使”,多次參與惠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旭日獎”評選表彰工作及惠州市青少年健康成長守護工程(2018-2020年),因工作成績突出立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受嘉獎5次。
從2015年起,丘文慧負責統籌市公安局婦女兒童發展綱要實施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她始終堅持征戰在社會治安維穩管控、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第一線,積極促進“兩個綱要”實施。她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婦女兒童工作的有關政策,愛崗敬業,業務能力出色,工作成效明顯,在偵破的80余宗涉及婦女兒童權益的違法犯罪案件中貢獻突出,并積極致力于維護少年兒童網絡安全,共清理、刪除、屏蔽各類不良信息21萬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