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學校機構家長三方聯動 加強校外托管機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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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到放學時間,不少學校門口都會出現舉著“××午托”之類牌子的人員,接孩子們去自家機構吃飯、午休。在家長普遍工作繁忙的今天,校外午托機構解決了家長們的燃眉之急。然而,它們存在的衛生、食品、消防、管理等諸多問題也讓家長憂心。校外托管機構如何規范管理才能更好地發揮它們的作用呢?

        日前惠州日報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該局牽頭制定了《惠州市校外托管機構服務和監管工作指南(試行)》(下稱《指南》),為全面加強校外托管機構服務管理提供了惠州方案。

        惠州日報近日曾對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試水校內午托進行報道,引發強烈反響,家長紛紛對教育惠民措施點贊。此次《指南》當中再次提出,各學校要大力開展校內課后服務,克服困難,因地制宜,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早(中)餐和午休服務,下午放學后開展第二課堂、作業輔導等課后服務;校內課后服務的時間要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相銜接。通過校內校外的工作,雙管齊下,解決家長接送學生、輔導作業的困難。

      市富民小學聯合工作組對校外托管機構進行安全專項檢查。惠州日報記者林奶花 通訊員嚴旭亮 攝

         走訪

        雙職工家庭只能 把孩子送到托管機構

        “想到每天接送孩子,就心煩。”雖然剛開春不久,惠州的天氣已經很熱,在惠州市第十一小學金榜分校門前,等著接孩子回家吃午飯的王女士看起來很煩躁。

        王女士是全職太太,每天的時間基本都耗在接送孩子上。“早上送孩子上學,然后買菜回家、打掃衛生;把飯菜準備好后又去學校接娃,回家吃午飯;休息一會兒又送去學校,我自己再趕回家;下午放學又去接……一天算下來,我來回學校要八趟。”

        對很多雙職工,特別是沒有老人幫忙的家庭來說,接孩子回家吃午飯更是不可能。“我們11點半下班,孩子11點20分放學,飛著也趕不及呀。”小杰媽媽無奈之下,只能送兩個孩子去午托。

        每到放學時間,惠州各個小學門前便出現幾位舉著牌子的特殊“家長”,他們拿著名冊一一負責接送來自不同年級、班級的學生。他們就是校外托管機構負責接送學生的工作人員。記者觀察到,孩子出校門后,都會找到自己所在的機構,等到工作人員清點完人數后,大家排好隊,到離學校不遠處的校外托管機構吃飯、休息。

        “校外托管機構其實已經成為非常必要的存在了,那么機構工作人員的素質、職業操守、安全管理辦法、行業監管等就應該很到位,就應該政府出面,有部門負責。”希希媽媽說,現在壓力那么大,家長要兼顧工作和孩子,一天4次接送,沒人在家里做飯給孩子吃,只能依賴午托機構。

        小杰媽媽告訴記者,兩個孩子都在午托,一個人一學期要2800元,價錢雖高,但父母可以安心上班了。相對于價格,家長更關心午托的安全問題,包括人身安全和食品安全。還有家長希望合理安排孩子的午休時間,在吃飯午休之余,也可以提供健康有益的休閑、閱讀等活動。

        托管機構數量多 質量良莠不齊

        據統計,我市校外托管機構近2000家,主要分布在我市各中小學周邊,質量良莠不齊。

        日前,記者下午兩點多在市第十一小學金榜分校附近的一家機構別墅里看到。上學時間,孩子們在工作人員的帶領下排隊出門。機構墻上貼有各種證件,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據悉,這里目前有80多名學生,有包括男女生宿舍、餐廳、圖書閱覽區、自習區等設施。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學生分高低年級、分男女入住,上下床,收費2800元一學期,目前低年級男生已經滿員。

        去年5月,王女士開在仲愷第二小學附近的學生服務中心營業,中心兩層大概有400多平方米,70多名學生,每學期每人2480元。“我們有營業執照、消防驗收意見書、食品經營許可證,工作人員都持有健康證。”

        王女士說她的服務中心主要為學生提供午托和晚托,之前使用的是雙層床,為了學生的安全,已經全部換成單層。“我們會限定招生人數,爭取給同學們提供更安全和舒適的環境。”

        對于《指南》的出臺,王女士覺得非常有必要,特別是一些詳細的服務和管理指南,能讓校外托管市場更加規范。

        管理

        對托管機構監管 學校扮演重要角色

        在走訪中,不少托管機構和家長都表示,希望能夠理順托管機構的管理機制。此次《指南》也用了大篇幅明確托管機構的監督和管理。記者發現,除了政府部門之外,學校也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比如《指南》要求,學校應當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周內到校園周邊的校外托管機構開展實地檢查,查看證照資質、食品安全營養、衛生及治安等情況,告知并督促校外托管機構做好新學期托管服務準備,列席學校開學籌備會,到學校進行信息登記。

        學校于開學后兩周內填報《校園周邊校外托管機構基本情況匯總統計表》,統計本校參加校外托管的學生情況,建立《校外托管學生名冊》,并將上述兩個表格報送屬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綜治成員職能單位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與市場監督管理、衛生健康、住建、消防等職能部門及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共享信息。

        同時,學校要將校外托管機構納入校園及周邊綜合治理,主動配合屬地政法委及職能部門做好校外托管機構監督管理,每學期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組織一次以上聯合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臺賬,督促校外托管機構落實主體責任,限時整改。對安全隱患較大、條件較差、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校外托管機構,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對于參加證照不齊、存在安全隱患托管的學生要勸返。

        市、縣(區)教育局每學期將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校外托管機構安全和服務情況,以及學校落實日常監管情況開展一次專項督導檢查。

        值得一提的是,《指南》還要求學校在工作日派值班員隨機選取校園周邊校外托管機構,開展陪餐和檢查,對每家校外托管機構的抽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或其他不利于學生成長問題要現場指出,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進行查處。陪餐餐費參照學生用餐標準支付,費用由學校按照相關規定報銷。

        每學年學校要組織家長、社區工作人員、職能部門人員對校園周邊的校外托管機構進行綜合評價,并將評價結果通過學校網站、公示欄等渠道進行公布。

        與此同時,《指南》也提出,各學校要大力開展校內課后服務,克服困難,因地制宜,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早(中)餐和午休服務,下午放學后開展第二課堂、作業輔導等課后服務;校內課后服務的時間要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相銜接。通過校內校外的工作,雙管齊下,解決家長接送學生、輔導作業的困難。學校全體教職員工不得參與設立校外托管機構,不得為校外托管機構提供宣傳廣告推介平臺或招生,不得在校外托管機構有償兼職或參與有償家教。

        接下來市、縣(區)教育局將牽頭,成立學生托管服務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主動接受監管,促進學生托管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對安全保障和食品衛生進行嚴格要求

        孩子在午托機構內的安全保障是家長最關心的問題。《指南》在管理措施、食品衛生、安全培訓等方面進行了嚴格要求。

        根據《指南》,校外托管機構對托管學生應當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包括實行封閉式管理;在門口、室內人員集中區域(宿舍、就餐區等)以及食堂操作間等重要區域設置視頻監控,視頻監控資料保存時間不少于30天;全程照看托管學生,嚴防在托管期間發生暴力、欺凌等侵害學生事件;安排專人接送托管學生,保障學生往返安全;就餐、休息期間全程看管,女生宿舍不得安排男性工作人員管理等。此外,校外托管機構必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常見傳染病的預防工作。

        食品安全方面,校外托管機構要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行“互聯網+明廚亮灶”,實行分餐制;科學合理安排營養餐,并公示菜譜;要做好食品采購臺賬記錄并保留兩年以上。不得采購來源不明的食品和原料;不得制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冷加工類糕點;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食品;不得外購燒臘制品。嚴格執行食品留樣制度,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得少于125克,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信息。留樣食品應當存放于專用冷藏柜并上鎖,保存48小時以上。

        校外托管機構通過第三方企業配餐的要選擇有合法資質的集體配餐企業,要優先選擇通過HACCP或ISO 22000體系認證和已建成“互聯網+明廚亮灶”的單位供餐,并索取供應商證照和配送票據,建立臺賬。

        此外,校外托管機構負責人應當積極參加相關部門和學校組織開展的食品安全、消防、治安、衛生、應急等安全會議、培訓和演練。每學期應當對本機構工作人員進行2次以上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并建立臺賬。學校應當加強指導,將有關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及時抄送校外托管機構。

      惠州市第八中學老師到校園周邊托管機構進行走訪和檢查。 惠州日報記者涂堅 通訊員余桂國 攝

        動態

        學校走訪排查周邊托管機構

        記者了解到,新規下發到各校后,我市已有不少學校第一時間行動起來,對周邊托管機構進行走訪排查。

        惠州市第八中學收到《指南》后,立即做了“學生在校外托管機構情況調查”小程序,要求家長寫明小孩是否在校外托管,寫明名字和地址。“經調查,學校有100多位學生參加校外托管機構。”該校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學校還對周邊托管機構進行了排查摸底,統計出學校周邊有30多家午托、晚托、輔導機構等托管機構。

        該負責人說,學校20多位老師分成4個小組,對學校周邊的托管機構進行調查走訪,填寫校外托管機構匯總統計表,并指定專人負責,逐一建檔管理。

        “我們實地走訪了學校周邊的托管機構,查看了證照資質、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營養、衛生及治安等情況,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或者其他不利于學生成長的問題進行現場指出。”該負責人說,學校還給每家托管機構派發了《指南》文件,主動告知配餐檢查等事項。

        3月10日,惠州市富民小學聯合江北派出所、江北街道辦事處安監所、綜治辦等單位組成工作組,對校外托管機構進行了安全專項檢查。聯合檢查人員就各托管機構的經營資質、招生人數、消防安全隱患、從業人員資質、食品安全、環境衛生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不符合相關要求的校外托管機構提出意見,敦促其限期整改。“希望通過多部門聯合檢查,規范托管機構餐飲、管理秩序,保障學生飲食安全、休息安全,為學生建立起一道安全防護門。”該校相關負責人說。

        對于學校的“強勢介入”,家長表示歡迎,認為是給校外托管上了一道“保險鎖”。家長歐女士說,學校對校外托管機構進行信息登記,有利于引導家長選擇證照齊全、管理規范、服務優質的機構。“特別是學校對托管機構進行檢查,并開展陪餐,這個舉措很好,有利于托管機構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

        解讀

        確保托管機構 “有人管,服務好,能安全”

        惠州日報:《惠州市校外托管機構服務和監管工作指南(試行)》的出臺,有什么背景?

        市教育局:近年來,隨著我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學生放學后的接送、用餐、休息、看管等需求日益增多,我市出現了眾多臨時托管機構。托管行業是一種新興的社區、家政服務,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群眾需求,解決了很多家長因各種原因無法按時接送子女上放學的燃眉之急。但由于國家、省還沒有相應統一的管理辦法,行政監督主體單位不明確,校外托管機構服務和管理標準不明確,在衛生、食品、消防、管理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

        為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市教育局立足職能實際,主動擔當,統籌牽頭,制定了《惠州市校外托管機構服務和監管工作指南(試行)》,著力構建“學校——機構——家長”三方聯動機制,全面加強校外托管機構服務管理,確保托管機構“有人管,服務好,能安全”,保障廣大學生平安健康。

        7大亮點做法解決 學生課后午餐午休問題

        惠州日報:此次《指南》有哪些亮點?

        市教育局:《指南》按照“校內校外,雙管齊下”的工作思路,全力解決學生課后午餐午休問題,逐步建立“校內基礎保障,校外優質多樣”的良好服務環境。

        1.完善綜治管理機制。學校將校外托管機構納入校園及周邊綜治管理,每學期開學初摸排掌握校園周邊校外托管機構服務管理情況,做好信息登記。學校加強對校外托管機構的指導,邀請參加學校組織開展的食品安全、消防、治安、衛生、應急等安全會議、培訓和演練。

        2.推動午托規范服務。學校通過網站、公示欄、家長會等方式向家長公示校園周邊校外托管機構信息,引導監護人選擇證照齊全、管理規范、服務優質的校外托管機構。

        3.開展陪餐監督檢查。學校組織值班員在工作日隨機選取校園周邊校外托管機構開展陪餐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或者其他不利于學生成長問題現場指出,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4.督促機構公開信息。托管機構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立公開公示欄,公示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消防合格證明、員工健康證、業務部門監督檢查記錄等信息。

        5.建立綜合評價機制。每學年學校組織家長、社區工作人員、職能部門人員對校園周邊的校外托管機構進行綜合評價,并將評價結果通過學校網站、公示欄等渠道進行公布。

        6.強化托管行業自律,市教育局推進成立學生托管服務行業協會,發揮行業自律作用,促進學生托管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7.推進校內午餐和午休。要求各學校大力開展校內課后服務,克服困難,因地制宜,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早(中)餐和午休服務,下午放學后開展第二課堂、作業輔導等課后服務;校內課后服務的時間要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相銜接。

        新規

        “二十三條”完善校外托管機構監管

        日前,《惠州市校外托管機構服務和監管工作指南(試行)》出臺,將惠州市轄區內的校外托管機構均納入服務監管范圍。其中所指“校外托管機構”,是指在學校以外為中小學生提供上(放)學接送、用餐、休息、看護等服務的機構。《指南》要求,校外托管機構不得開展有償文化教育培訓和學習輔導活動;開展有償教育培訓和學習輔導的,按校外培訓機構有關規定執行。

        記者看到,《指南》通過二十三條規定,對校外托管機構的資質條件、服務要求、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要求。

        按照《指南》,校外托管機構應當取得營業執照、消防驗收意見書或證明、食品經營許可證(不自行配餐的除外)后,方可開展托管服務。校外托管機構應設在建筑物的一至三層(不得設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周邊50米范圍內無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活動,設計、施工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場地建筑面積在80平方米以上,人均住宿建筑面積在3.5平方米以上。保證單人單鋪,嚴禁通鋪;低年級(小學1-3年級)不可使用上鋪,有雙層床的過道應當鋪設軟墊。應當分別設立獨立的男女廁所。新建(新裝修)的校外托管機構須有甲醛檢測合格證明。

        人員配備上,校外托管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品行良好,無違法犯罪記錄,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托管2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2名以上工作人員,每增加20名托管人數,應當相應增加1名工作人員。

        《指南》還提供了《托管服務委托協議書》樣本,要求校外托管機構與托管對象監護人簽訂協議書,明確委托期限、收費價格、雙方權利義務以及違約責任;協議書一式三份,校外托管機構、托管對象監護人各執一份,校外托管機構匯總送學校一份。

        另外,校外托管機構也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周內填報《惠州市校外托管機構基本信息登記表》,并將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提供餐飲服務的機構)、消防合格證明、托管學生花名冊、托管服務協議等材料一并匯總送托管學生所在學校。

        學校應當匯總校園周邊校外托管機構登記信息,在開學初及時通過學校網站、公示欄、家長會等方式告知家長,引導監護人選擇證照齊全、管理規范、服務優質的校外托管機構。

        統籌 惠州日報記者林奶花

        文字 惠州日報記者林奶花 范文燕 涂堅 通訊員吳祖響 羅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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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朱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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