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醫療保障局發布了《關于做好新生兒醫療保障的通知》,明確新生兒監護人可憑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在新生兒出生后180天內在全省任一統籌地區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不受戶籍地或者居住地限制,不需要提供戶口簿或居住證明。
這是省醫保局加快推動落實“出生一件事”集成化辦理的又一實招。
早在2009年,廣東在全國率先出臺政策,明確出生3個月內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新生兒,其出生到參保前所發生的醫藥費用給予報銷。2022年,廣東又將原出生后3個月的時限延長到6個月,并將參保范圍擴展到居住地,切實保障新生兒健康。
這次的新政,進一步破除了新生兒參保所要求的戶口或居住證限制,為新生兒盡快參保和享受醫保待遇,提供了便利。
該通知明確,自新生兒出生之日起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均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各地醫保部門要指導新生兒監護人在為新生兒辦理落戶或者居住證后,及時更新新生兒參保信息,并做好下一年度在戶籍地或者居住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工作。
來源: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