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關注文明實踐志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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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關注文明實踐志愿服務

        打造更多群眾樂于參與的志愿服務項目

        近年來,開展新時代文明實踐志愿服務活動已成為惠州的常態。如何更好地發動群眾參與文明實踐志愿服務,成為全國人大代表,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黃細花的關注點,并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提交了《關于更好地發動群眾參與文明實踐志愿服務的建議》。

        黃細花說,新時期,拓展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關鍵要堅持群眾主體、共建共享原則,充分尊重群眾主體地位,發揮群眾主體作用,廣泛發動群眾參與文明實踐中心志愿服務,發動群眾自主參與、激發內生動力,讓群眾成為新時代文明實踐的參與者和受益者,讓文明之風在基層落地生根。

        存在機制不夠健全群眾發動不充分現象

        “近年來,各地在動員群眾參與文明實踐志愿服務方面做了很多有益嘗試。”黃細花舉例說,廣州打造文明實踐驛站,深圳通過數字賦能文明實踐。在惠州,已形成領導干部帶頭開展文明實踐志愿服務工作機制,打造“關愛自然”“新時代文明實踐流動巴士”“文明實踐日·逢五出發”“博艾健康鄉村行”等群眾樂于參與的志愿服務工作品牌,各縣(區)設立統籌文明實踐工作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內設志愿服務促進中心)、成立新時代文明實踐基金,群眾作為文明實踐志愿服務的主體作用越發凸顯。

        黃細花坦言,從前期全國500個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試點單位工作情況來看,仍有不少地方存在運行機制不夠健全、黨員領導干部帶動不明顯、群眾發動不充分、機制保障不夠有力等問題,沒有納入試點工作的地區則更為明顯。


      3月5日,惠州撿跑團成員開展撿跑活動。惠州報業全媒體記者李松權 攝

        建議組織開展文明實踐志愿服務培訓交流

        “加強志愿服務培訓交流很有必要。”黃細花建議,中宣部、中央文明辦常態化組織開展文明實踐志愿服務培訓交流活動,推廣全國范圍內涌現出的成功經驗和先進做法,提升各地開展文明實踐志愿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打造出更多群眾樂于參與的志愿服務項目。

        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的主體力量是志愿者,主要活動方式是志愿服務,群眾是文明實踐志愿服務的活力源泉,沒有群眾的主動投入、廣泛參與,文明實踐中心建設就會變成“空殼子”。為此,黃細花建議民政部出臺更多禮遇志愿者舉措,全面提升志愿者獲得感和認同感,發動更多群眾參與到新時代文明實踐志愿服務中來。同時,要進一步優化志愿者注冊登記流程。

        針對部分省(區、市)存在多套志愿者注冊系統且信息互不共享的情況,黃細花建議民政部牽頭,中宣部、中央文明辦統籌協調,推動各地各領域注冊系統實現信息共享、數據互通。

        建議將文明實踐志愿服務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

        黃細花說,在中央層面,2021年已設立正局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中宣部志愿服務促進中心,與中志聯秘書處合署辦公。建議中編辦為地方成立相應志愿服務機構提供政策支持,確保工作有專門機構統籌、專人負責。建議財政部出臺相關政策文件,推動各地將文明實踐志愿服務工作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確保文明實踐活動持續開展。

        “領導干部要帶頭開展文明實踐志愿服務。”黃細花說,建設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主要是為了進一步凝聚群眾、引領群眾,通過開展文明實踐志愿服務不斷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在這個過程中,領導干部的帶頭示范作用非常重要。尤其是擔任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站、所)主任、所長、站長的縣級黨委書記(或專職副書記)、鄉鎮(街道)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行政村(社區)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更應率先垂范,主動參與志愿服務,通過服務推動工作,密切與群眾的關系。建議中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辦)對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領導干部參與文明實踐志愿服務提出更加硬性的要求和制度性安排,并納入各級領導干部實績考核,更好發揮其表率作用,引導群眾跟著干。可要求中心(所、站)領導每月參與1天(或2周一次)志愿服務,每年志愿服務時間不少于100小時,達到一星志愿者標準。

        惠州日報記者黃曉娜

        

      編輯:海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