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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引進培育科技人才(團隊)的實施辦法》修訂版發布
戰略科學家團隊項目最高支持1億元
科技創新團隊、科技創業團隊項目資助檔次進一步細化,由3檔調整為5檔;新增“經市政府同意新建的新型研發機構共建方案中確定引進的科技人才”,對共建新型研發機構予以重點支持;擴大申報單位可申報范圍,增加科技型中小企業……日前,新修訂的《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引進培育科技人才(團隊)的實施辦法》發布,對2022年發布的實施辦法進行了調整優化。
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項目按5檔給予資助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和粵港澳大灣區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以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集聚科技人才(團隊),2022年12月,我市實施《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引進培育科技人才(團隊)的實施辦法》,今年,又結合實際對這一《實施辦法》進行了優化調整。
根據新修訂的《實施辦法》,科技人才(團隊)包括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和戰略科學家團隊、科技創新團隊、科技創業團隊。市科學技術局以項目形式資助科技人才(團隊)入選者創新創業。
其中,戰略科學家團隊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立項,并且根據團隊的創新影響力、投入程度以及預期產生經濟社會效益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給予不超過1億元的綜合性支持。
對于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項目,按A、B、C、D、E五檔分別給予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資助,分五年等額發放。優秀青年科技人才項目給予50萬元資助,分五年等額發放。“資助資金60%用于支持入選人才開展科研工作,40%用于入選人才個人生活補助。”市科技局人才科相關負責人說。
對于科技創新團隊、科技創業團隊項目,則按A、B、C、D、E五檔,分別給予1000萬元、8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項目資助經費。資助額度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50%,分三期撥付。
“對創新成果有重大突破、后續有突出發展潛力的科技創新團隊、科技創業團隊項目,在項目驗收通過后,由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其后續項目進行綜合評審后,可對團隊項目給予持續支持,項目資助經費最高可追加至3000萬元。”該負責人進一步補充說。
重點支持共建新型研發機構
記者發現,新修訂的《實施辦法》亮點頗多。為充分吸納優秀人才,激發科技人才(團隊)創新活力,對于申報優秀青年科技人才項目的,曾在重點科研機構或高等院校擔任學科帶頭人、項目帶頭人,或曾在知名企業、行業龍頭企業等擔任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的,申報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對由惠州推薦申報入選國家、省重大人才計劃(項目)的人才和團隊,按照國家或省補助標準給予1:1配套支持,配套資金按國家或省補助資金同期數、同比例、同類目撥付。
“這次修訂,主要結合我市的戰略部署進行了優化調整。”市科技局人才科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比如,新增“本辦法主要支持惠州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等圍繞開展基礎研究、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布局建設未來產業等方向引進培育科技人才”條款,對支持對象范圍有更明確的規定;新增“經市政府同意新建的新型研發機構共建方案中確定引進的科技人才(團隊),符合申報條件的,按本辦法規定由專家評審確定資助檔次予以資助”條款,對共建新型研發機構予以重點支持。
新修訂的《實施辦法》重點關注科技型中小企業,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科技創新團隊、科技創業團隊項目申報條件中,都擴大了申報單位可申報范圍,增加了科技型中小企業。
此外,新修訂的《實施辦法》細化了資助檔次,更為精準予以分類支持。為進一步支持人才開展科研工作,將此前的安家補貼調整為個人生活補助。
惠州日報記者林麗娟 通訊員惠科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