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報訊 (記者馮麗均 通訊員周楠)10月29日,惠州、東莞兩地海事部門簽署東江交界水域聯動執法合作機制,進一步維護東江水源清潔,守護東江水域安全。
為何需要推動跨區域協同監管?惠州海事局副局長曾玉龍介紹,惠州東江海事處和東莞石龍海事處所在行政區域分屬惠州市和東莞市,交界河段地方行政管轄與海事責任劃分水域存在錯位交叉,此前惠莞兩地已在執法合作、聯合通航管控、違法協查、防范船碰橋等方面開展了廣泛合作,如今以建立機制的形式不但能進一步固定和完善聯動執法合作內容,還可以推動進一步共享共治,更好地打擊跨域違法違章行為,護航水上交通安全,應對交界水域復雜多變的安全挑戰。
據介紹,交界水域聯動執法合作機制明確了信息共享、聯合巡航、協同執法、應急聯動等重點工作內容。兩地將進一步完善信息通報項目和渠道,實現交界水域船舶動態、通航環境、安全隱患等信息實時共享,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并合力針對水上違法行為進行協同執法,確保在發生水上交通事故或污染事件時能夠迅速響應、協同處置。
簽約儀式上,雙方就強化汛期、臺風季節的聯合封航管控,閑置船、住家船等水上交通突出隱患治理,橋區水域安全監管以及“雙共”行動開展情況等議題進行了深入探討。隨后,海事執法人員乘坐海巡船對交界水域的龍江東江大橋橋區、宏興碼頭以及東深供水工程太園取水口等水域進行水上聯合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