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城區出臺了
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和
停放場所規劃配建標準的細則
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集中設置
來源:惠州市惠城區自然資源局
據公告顯示,新建建筑項目非機動車停車位配建指標按《惠州市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23年)》中的自行車(含電動)停車位配建指標執行,其中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集中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及充電設施相關配建標準如下:
(一)新建住宅項目非機動車停車位配建指標中,電動自行車與自行車停車位之比不宜低于4:1,并按不低于非機動車停車位總數的50%配置集中充電設施。
(二)新建商業、辦公、公園、綠化廣場、公共服務設施及工業建筑項目非機動車停車位配建指標中,電動自行車與自行車停車位之比不宜低于4:1,并按不低于電動自行車停車位數量的50%配置集中充電設施。
(三)鼓勵因地制宜利用既有住宅小區和社區的公共開放空間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
。ㄋ模不改變公共空間屬性的前提下,在既有住宅小區內利用公共空間設置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充電設施及遮雨棚等附屬設施,無需辦理規劃許可手續。
同時,對電動自行車停車場所也有以下建設要求:
(一)電動自行車停車場所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以及我省關于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停放車位應相對集中設置,并集中設置充換電區。電動自行車位面積原則上按照每車2.0mx0.8m計算:最高不得超過2.0平方米。
。ㄈ電動自行車停車位宜優先設置在地面。在滿足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可在地下或半地下設置電動自行車停車位,并應當設置相應坡道以供電動自行車推行。車庫出入口及坡道應符合《車庫建筑設計規范》(JGJ100-2015)以及有關建筑規范的規定。
從公告可以知道,惠城區對新建建筑、商業、辦公、公園、綠化廣場、公共服務設施及工業建筑項目的電動自行車的車位數量、停放區域、充電區域都有詳細要求。
來源:惠州市惠城區自然資源局官網、西子湖畔、惠生活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