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惠州:全省首個市縣兩級行政復議官全覆蓋城市
行政復議官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編者按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發揮行政復議公正高效、便民為民的制度優勢和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設專章“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部署法治領域改革,提出“健全行政復議體制機制”。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市司法局緊扣市政府行政復議機構職能作用,積極探索,扎實推進改革任務落地見效。2021年高標準完成中央行政復議體制改革任務,獲司法部肯定并向全國推介;2022年主動承接司法部、省司法廳關于設立涉企行政復議聯系點工作,有效發揮了行政復議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作用;2024年初,省委依法治省辦選定我市和深圳、佛山市南海區試點行政復議官工作。
目前,我市行政復議官試點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為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提供了高素質人才保障,也為全省進一步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提供有益探索和實踐支撐。
近日,惠州市人民政府任命首批行政復議官,汪金牛、伍雙雙、黎錫文、陳寧、張元媛、黃加亮、鐘遠忠7人被任命為市政府行政復議官。
至此,惠州在全省行政復議官試點工作中率先邁出歷史性一步,市、縣(區)兩級政府共任命行政復議官27名,成為全省首個市、縣(區)兩級政府均任命行政復議官的地級市,奏響了全面深化行政復議官改革的沖鋒號。
市政府行政復議官任命儀式上,7名市政府首批行政復議官向憲法宣誓。
列入試點
被賦予全省行政復議官改革試點任務
行政復議官試點工作是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任務要求,是廣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貫徹落實中央行政復議體制改革任務和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的具體舉措。
2020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方案》規定“打造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行政復議專業隊伍”。《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提出,要“基本形成公正權威、統一高效的行政復議體制”。
2021年5月,廣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印發《廣東省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提出“探索建立由政府任命行政復議官以及評價、表彰制度”。
今年1月,廣東省委依法治省辦印發通知,選定深圳市、惠州市、佛山市南海區試點行政復議官工作,并賦予惠州市行政復議官改革試點任務。
市政府行政復議受理中心。
行政復議官試點工作也是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的內在需要。
據介紹,行政復議隊伍是保障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建設的重要力量,但法律對行政復議人員沒有明確統一的稱謂,也沒有對其任職條件、任命程序等作出詳細規定,深入推進行政復議隊伍建設缺乏制度支撐。衡量一個社會職業是否成熟,重要標志之一就是是否存在相應的職業群體。探索政府任命行政復議官工作應運而生,行政復議官對于解決辦案權威性和公信力不足、職業認同感和榮譽感不強、隊伍穩定性較差等問題有促進作用。基于行政復議人員的行政性和準司法性,行政復議官的稱謂準確表達了其身份性質和法律地位。
我市曾高標準高質量落實中央行政復議體制改革任務,行政復議工作基礎好,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建設、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和社會治理法治化等工作扎實有效,成功入選全省行政復議官工作試點。
有效推進
讓行政復議官試點工作有制度支撐
我市迅速行動、有效推進,全力以赴做好行政復議官試點工作。
市司法局根據省委依法治省辦通知要求,梳理出試點工作的具體任務并提出初步建議,及時呈報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領導作出批示,要求市司法局具體落實好試點工作。
對此,我市組建工作專班,成立由市司法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以及行政復議與應訴科、政治處、依法治市辦秘書科、保障科等科室業務骨干組成的工作專班,主要對接省司法廳和溝通聯系有關單位、組織開展調研論證、起草制度文件,負責日常工作和每周召開研判推進會。
同時,我市召開全市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并組織人員開展走訪,對全市行政復議人員進行摸底,掌握底數,并廣泛收集山東、浙江、安徽、甘肅等省份10余個地市行政復議員任命管理的經驗做法,與深圳、佛山南海區保持緊密聯系,互學互鑒。
《行政復議法》讀本和宣傳資料。
圍繞行政復議官任命條件、執業規范、職業待遇和保障等核心問題,市司法局廣泛聽取全市行政復議人員的呼聲,征求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府辦、市財政局等單位意見建議,并組織高校學者、行政法專家和行政復議實務人員對有關問題的合法性、必要性進行論證。
我市還印發實施方案、管理辦法,明確行政復議官任命條件、任命程序、執業規范、履職保障、評價考核、激勵及退出機制,這些基礎性文件讓行政復議官試點工作有了制度支撐。
同時,我市積極開展行政復議官任命工作,全市目前共任命行政復議官27名,其中市本級7名、惠城區3名、惠陽區2名、惠東縣2名、博羅縣4名、龍門縣1名、大亞灣開發區5名、仲愷高新區3名,成為全省首個市、縣(區)兩級政府均任命行政復議官的地級市,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主要成效
為全省進一步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提供有益探索
“我市高標準設置行政復議官任命條件。”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開展行政復議官試點工作主要成效時說,基于行政復議官行使的行政復議權具有行政性和準司法性,不能委托行使,我市要求行政復議官須具有公務員身份,包括具有法制工作職能的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中的參公管理人員。同時,基于行政復議法對初次從事行政復議工作的人員要求通過法考的規定,我市要求行政復議官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但自2018年1月1日以前至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期間一直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工作的也符合條件。此外,須從事行政復議工作一年以上,開展政治素質、專業素質綜合評價,經考核合格。
通過試點工作,我市一定程度上規范了行政復議官運行機制。依據中央和省委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方案、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省委依法治省辦試點工作通知等規定,以及行政復議工作實踐中已經形成的經驗做法,我市對行政復議官的執業規范、職業保障、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進行規定,沒有做超出法律、政策和實際的創新。
社會各界代表參加市政府行政復議機構開放日活動。
如對行政復議官的權利、義務、禁止行為、應當回避情形、不受干擾辦案、辦案時人身受保護等進行執業規范,保障其依法高效履職;規定從行政復議專項經費中安排與行政復議官履職相關的調研、培訓等工作經費,支持行政復議官與法官、行政執法人員同堂培訓,建立行政復議官配備輔助人員等職業保障措施;將政治能力、服務大局能力、吸納行政爭議能力、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能力、監督依法行政能力、信息化能力等作為評價行政復議官必須具備的“六種能力”。此外,明確紀檢監察部門對行政復議官問責追責的具體情形。
近日,省司法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梁震出席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官任命儀式并致辭。他認為,惠州行政復議官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很好地落實了省委依法治省辦部署的行政復議官改革試點任務,為全省進一步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提供有益探索和實踐支撐。
工作計劃
打造“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行政復議工作隊伍
當前,全市行政復議官已達27人,行政復議官相關監管和運行機制已建立,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條件已經成熟。
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行政復議官在提升辦案質效和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上要有所作為,要通過辦案成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生力軍。
如嚴守政治標準把牢行政復議的前進方向,自覺把黨的領導貫穿到行政復議工作全過程各方面,緊緊扭住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這個“牛鼻子”,努力實現辦案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有機統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創造增值服務的應用場景,加強“六種能力”建設,把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作為職責使命,優化涉企行政復議辦案機制,有效發揮行政復議監督服務法治化營商環境的作用;厚植為民情懷彰顯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堅持復議為民、能動復議,把便民為民作為工作導向,把公平公正作為目標追求,把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行政復議程序中,切實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行政復議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接下來,我市將以任命首批行政復議官為契機,加快打造“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行政復議工作隊伍,示范帶動全市行政復議工作隊伍整體水平提升,為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提供高素質人才保障。
我市將把貫徹落實管理辦法與貫徹實施行政復議法、與行政復議具體辦案結合起來,嚴格執行行政復議官執業規范、職業保障、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等規定,不斷優化完善行政復議官運行機制。
同時,加大探索力度,科學設計行政復議官分級分類標準,實行精細化管理;建立行政復議輔助人員隊伍,為行政復議官配備輔助人員;加強儲備人才培養,將具有法律職業資格或長期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素質人才充實到行政復議崗位,增強行政復議官儲備人才隊伍。
文/圖 惠州日報記者侯縣軍 通訊員伍雙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