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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發布新版海洋環境、內河水域應急預案
進一步完善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體系
惠州日報訊 (記者馮麗均 通訊員王春曉)“值班員接到轄區污染事故險情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指揮部主任或副主任報告”“應急結束后,組織建立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事故索賠工作組,做好污染損害的索賠與賠償工作”……市政府日前發布實施《惠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應急預案》《惠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內河水域環境應急預案》。記者了解到,這兩個預案由惠州海事局牽頭修訂編制,相比舊版預案,新版預案增加了預警信息和報告、后期處置、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體系。
惠州海事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了高效開展應急響應行動和污染清除工作,我市先后在2015年、2017年發布了《惠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應急預案》《惠州市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內河水域環境應急預案》。舊版預案發布后,我市多次組織開展船舶海上(內河)溢油應急演練。結合近年來我市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情況和歷次演練中發現的實際問題,惠州海事局牽頭對舊版預案進行修訂編制。
新版預案銜接了《國家重大海上溢油應急處置預案》關于組織指揮體系、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應急響應和處置以及綜合保障等方面內容,由總則、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警和信息報告、應急響應、后期處置、應急保障、區域合作、監督管理、附則等9部分組成。
“本次修訂主要增加了預警信息和報告、后期處置、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設,明確了惠州市船舶及其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應急指揮部及其各成員單位、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現場指揮部、應急力量針對船舶污染事故預警采取防控響應措施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船舶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體系。”惠州海事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預案的修訂實施,將進一步鞏固惠州市防治船舶污染應急體系,對于最大限度保護惠州海洋與內河資源、促進惠州環境與經濟持續協調發展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