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4年大亞灣開發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起始年級招生入學工作,現將2024年大亞灣開發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起始年級學位申請條件通告如下:
一、適用對象
申請入讀一年級的適齡兒童必須年滿6周歲(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已取得小學學籍的適齡兒童不在招生范圍內;申請入讀七年級的適齡少年必須是當年完成小學教育規定年限的畢業生,已取得初中學籍的適齡少年不在招生范圍內。
二、公辦學校
(一)戶籍生
1.申請條件。①適齡兒童少年為學區內戶籍,其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具有學區內房產;②適齡兒童少年為學區外大亞灣開發區內戶籍,其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具有學區內房產;③適齡兒童少年為學區內戶籍,其三代以內直系親屬無學區內房產。
2.錄取辦法。按申請條件①→③的順序錄取,如同類別學位申報人數超出學校招生計劃數,則根據適齡兒童少年戶籍的年限及其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在學區內的房屋產權證時長情況,計算積分(詳見附件1),按照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滿為止,且不再招收下一類別戶籍生。不能被所申請學校錄取的,則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其他公辦學校就讀。
(二)政策性照顧對象
1.申請條件。①在大亞灣開發區投資、就業或與本地戶籍配偶團聚并長期居住的外國國籍、港澳臺戶籍人員隨遷子女;②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③持優粵惠才特級卡、A卡和B卡的高層次人才子女;④其他政策性照顧對象。
2.錄取辦法。符合政策性照顧對象申請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和辦法,結合學校學位情況,安排到居住地就近或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三)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1.申請條件。①適齡兒童少年為非大亞灣開發區戶籍,監護人持有大亞灣開發區有效“居住證”且依法繳交大亞灣開發區“基本養老保險”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居住證有效期和基本養老保險須包含2024年5月)。監護人戶籍是惠州市內的,無需提供居住證;監護人戶籍為大亞灣開發區的,不強制監護人繳交基本養老保險。②在大亞灣開發區居住,監護人均為中國大陸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為外國國籍或港澳臺戶籍的,參照“(三)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1.申請條件第①點”條件執行。
2.錄取辦法。適齡兒童少年可填報2所公辦學校(1所大學區內,1所大學區外)志愿。根據監護人的戶籍、有效居住證時長、房屋產權證年限、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時長、志愿服務時長、政府嘉獎和納稅情況等綜合因素,計算積分(詳見附件2)。第一志愿學校按照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滿為止。未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以第一志愿積分參與第二志愿學校空余學位的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三、民辦學校
(一)申請條件
1.大亞灣開發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2.本校教職工及舉辦者的子女(須提供監護人繳交大亞灣開發區“基本養老保險”憑證);
3.監護人持有大亞灣開發區有效“居住證”且在大亞灣開發區繳交社會保險(以“基本養老保險”為準)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居住證有效期和基本養老保險須包含2024年5月,惠州市內戶籍無需提供居住證)。
(二)錄取辦法
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報名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數,則全數錄取;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則實施電腦搖號錄取。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優先錄取符合條件的本校六年級畢業生。
附件:
1.2024年大亞灣開發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學位項目和標準
2.2024年大亞灣開發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學位項目和標準
3.2024年大亞灣開發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教育文化衛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