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市自然資源局發布
關于《惠州市惠城區江北東區
(金龍大道東南片區)JBD53部分地塊
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論證報告及調整(草案)》的公告
據悉,該地塊擬建惠州市兒童公園
調整后各類用地面積基本保持不變
具體位置
本次規劃調整范圍南至金石一路、東至金鶴大道(規劃)、北至金石二路、西至金玉二路。
目前,規劃范圍內中部望江瀝碧道工程已建成,西南側和東北側有若干臨時廠房和停車場。
用地現狀鳥瞰圖
現狀鳥瞰航拍圖
具體調整
(1)調整排水用地(1302)布局,將該用地劃分為JBD53-08、JBD53-09地塊,其中JBD53-08地塊為排水用地 (1302),JBD53-09地塊為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城鎮村道路用地(1401+1402 +1207);
(2)調整文化用地(0803)布局,將該用地劃分為JBD53-10、JBD53-11地塊,其中JBD53-10地塊為0803文化用地,JBD53-11地塊為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城鎮村道路用地,并明確JBD53-10地塊(文化用地(0803))開發強度指標控制;
(3)將公園綠地+陸地水域(1401+17)的地塊編號由JBD53-04 調整為JBD53-07地塊,并調整用地兼容性為體育用地(0805),確定停車位配建標準≥15 個車位/公頃游覽面積;
(4)配套設施:調整原JBD53-04地塊【公園綠地+陸地水域(1401+17)】的公共充電站至JBD53-10地塊【文化用地(0803)】,并明確停車位配建標準為≥ 2.1個車位/100㎡計容積率建筑面積(其中公共停車位≥100個)。
據悉,本次規劃范圍的兒童公園項目建成后,將更好地為惠州市兒童提供游玩、提高認知性、探索性和創造性的活動空間和場景,不僅有利于營造促進惠州市兒童身心健康的自然環境,還有利于提升城市魅力,建設宜業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