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
需要交警的守護
面對突發的火情
交警同樣義不容辭
12月10日18時許,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三大隊接路人報警稱在甬莞高速往潮州方向譚公出口附近山坡著火。接到警情后,執勤民警迅速前往處置,同時通知了消防、路政等部門。
19時許,民警在K1374+400米處發現起火點,且火勢較大有蔓延趨勢,如果處置不及時,火勢會蔓延增大,不僅會燒毀高速公路周邊安全設施,升起的濃煙還會嚴重影響高速公路能見度,從而引發交通事故。民警立即做好現場警戒,拉響警報,在來車方向200米外進行警示提醒,引導通行車輛減速行駛。隨后和趕來的消防救援人員合力,把火全部撲滅。
經現場勘查,起火原因疑似過往駕乘人員丟棄煙頭引燃高速公路護坡干草所致。此次火情由于發現及時,處置迅速,在短時間內消除了道路隱患,保障了過往車輛的安全。臨走前,為防止枯草復燃,民警再次對著火點進行仔細檢查,在確保無復燃的可能后,才放心地撤離現場。
惠州交警提醒:
冬季植被干燥易燃,請廣大駕乘人員勿向高速公路兩側亂扔煙頭等易燃物品。駕駛員若在行駛中遇到護坡起火有濃煙切勿驚慌,應提前減速與前方車輛保持安全車距,打開雙閃應急燈,平緩通過并迅速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