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報訊 (記者侯縣軍 通訊員陳育敏)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化東西部協作和定點幫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粵黔兩省相關協作聯席會議要求和粵黔兩省法院《協作框架協議》安排,近日,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簽署司法協作框架協議,在智慧法院建設等10個方面開展深度合作。
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許多工作走在全省甚至全國前列,尤其在司法改革、破產審判、執行攻堅等方面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取得了優異成績,是黔西南法院學習的榜樣和借鑒的典范。兩地法院簽訂司法協作框架協議,必將進一步豐富深化東西部結對幫扶關系的實踐成效,進一步提升司法審判工作現代化建設的法治成效,進一步增進塑造東西部司法協作樣本的典范成效,推進形成平臺載體共建、司法資源共享、難點問題共解以及經驗特色共創的協作格局,奮力打造別具特色的司法協作樣本典范。
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人介紹,惠州與黔西南法院司法協作框架協議的簽訂,將有力促進兩地法院同向并進、理念互通、人員互動、規則互鑒,拓展兩地法院交流互鑒新內涵、新空間、新成果,推動兩地法院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溝通協作再上新臺階,為兩地合作共贏、協同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司法保障。
據悉,此次雙方簽署的司法協作框架協議共10條,重點圍繞落實粵黔東西部協作和結對幫扶部署,明確雙方在健全珠江流域司法保護協作機制、司法改革經驗成果互鑒、智慧法院建設應用交流合作以及協同推進法院隊伍培養機制建設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攜手推動兩地法院工作取得新成績、邁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