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惠州交警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大提升
重點整治3類交通違法行為
10月15日,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布《關于開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大提升工作的通告》。10月15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圍內重點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城市工程運輸車,酒駕醉駕三大類交通違法行為。對查處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惠州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實施處罰。
惠州交警在重點路段檢查車輛。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營造安全、暢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惠州交警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大提升工作,將重點整治中心城區(含各縣區中心城區)、城鄉接合部、農村地區三個重點區域。
整治重點為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城市工程運輸車,酒駕醉駕三大類交通違法行為。其中,嚴查摩托車(含三輪摩托車)未登記上牌、無證駕駛、超員載客、不戴安全頭盔、闖紅燈、逆行、“飆車炸街”等違法行為;嚴查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不在非機動車道行駛、超員、非法改裝以及駛入隧道、高架橋梁等違法行為。同時,嚴查城市工程運輸車超載、超限、超速、闖紅燈、故意污損遮擋號牌、闖禁闖行、不按車道行駛、疲勞駕駛、強行變道等違法行為;嚴查機動車駕駛人酒后駕車、醉酒駕車、毒駕等違法犯罪行為。
對行動查處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惠州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實施處罰。對拒不接受或配合執法,妨礙人民警察或公務人員執行公務的,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或《刑法》相關規定處理。
惠州交警提醒,請廣大交通參與者積極配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摒棄不文明交通陋習,安全文明出行,共創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文/圖 惠州日報記者劉豪偉 特約通訊員鐘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