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處理業主合理合法投訴是否及時?建設單位是否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委員會選舉是否合規?類似的物業管理突出問題直接影響到小區居民的生活品質。在惠州,這些小區問題將得到進一步治理。
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該局日前發布《2022年惠州市物業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至今年底,全市各縣區住建部門將聯合城管執法部門開展整治行動,重點查處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建設單位、業主委員會及其委員等違法違規行為。市民如遇到小區治理相關問題,可向各縣區住建、城管部門反映。
專項整治為規范物業服務行為
網友反映,惠城區小金口惠州大道鴻威金都雅苑物業占用小區公共活動室400多平方米。“上述問題屬于典型違反《物業管理條例》的違法行為,若經執法人員調查取證進行核實,則可認定物業服務企業涉嫌未經業主大會同意擅自占用公共區域的行為,執法人員必須依法進行查處。”市城管執法局負責人認為,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所得收益,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余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個人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上述案例只是小區管理常見的兩大類問題,物業管理涉及千家萬戶,服務質量事關民生幸福。現實生活中,小區物業管理問題復雜多樣,各類棘手問題多不勝數。
今年3月以來,市城管執法局大力開展住宅小區物業執法專項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城管系統共排查摸底住宅小區1425個,業主委員會276個,開展宣傳活動229次,出動執法人員2850人次,發放宣傳資料6854份,發現違法行為198宗,下發整改通知書174份,立案查處85宗,行政警告10宗,拆除住宅小區內違法建設面積10182平方米,限制房屋交易73宗,罰款26000元,規范了物業服務企業行為,切實保護了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
專項整治將持續至年底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物業管理工作,規范物業服務行為,建立健全物業服務長效管理機制,依法保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各方合法權益,近日,市住建局聯合市城管執法局印發《方案》,將重點查處物業服務企業、建設單位、業主委員會及其委員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工作從8月份開始持續到今年底。“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是加快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也是為民辦實事的實際舉措。”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局聯合市城管局聯合發布《方案》,將深入摸查、整治全市各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和建設單位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提升物業服務水平,打通城市基層治理“最后一公里”。
根據《方案》,當前,整治工作已進入自查自糾階段,將持續到10月底,各縣區物業服務企業、建設單位、業主委員會正按規定開展自查,并建立臺賬上報。今年11~12月,整治將進入督導檢查階段。屆時,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將采取重點督查、隨機抽查等方式,聯合在全市開展專項督導。
根據《方案》,整治內容主要涉及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建設單位、業主委員會三個方面,并詳細列出了重點查處的違規行為。
其中,物業服務企業方面共涉及20條,主要將查處未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事項和標準提供服務,擅自超出合同約定或公示收費項目標準收取費用,提高收費標準,直接或變相增加收費項目等違法違規行為。
建設單位方面涉及8條,將查處未按規定通過招投標方式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未經批準,擅自采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擾亂物業服務招投標市場秩序,引起物業管理糾紛等違法違規行為。
業主委員會及其委員履職方面涉及11條,將重點查處業主委員會挪用、騙取、侵占業主公共收益,或私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
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整治行動正在進行中,市民如遇到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可向各縣區住建、城管部門反映。
東江時報記者邱若蓉 鄔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