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衛健局:不按規定落實場所碼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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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按規定落實場所碼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市衛健局提醒
      應設盡設 逢進必掃 逢掃必驗

        惠州日報訊 (記者黃曉娜 通訊員周鑫 黃文娜)疫情防控,人人有責。當前,惠州持續在全市全面推行粵康碼公共場所碼“一碼通行”,落實最小單元防疫管控措施,建立起廣泛的場所碼管控體系。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進門不掃碼、場所碼形同虛設等現象依然存在。近期,也有媒體報道未按規定落實場所碼被處罰的案例。

        市衛生健康局提醒,場所碼事關防疫大局,應設盡設、逢進必掃、逢掃必驗,是當前每個場所都必須遵守的行為。各場所要做到“應設盡設”,并把場所碼張貼于入口醒目位置。市民進入各類場所必須掃場所碼,各類場所的經營管理主體必須監督進入人員掃場所碼。對不聽勸阻,拒不使用場所碼的行為,輕則公安機關將予以警告、罰款,重則予以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民進出公共場所自覺佩戴口罩、主動掃驗場所碼成為一種新習慣;葜萑請笥浾邚埶嚸 攝

        進入公共場所,先掃場所碼

        場所碼是特定場所賦予的一個專有二維碼,標明了該場所名稱、位置、聯系人等基本信息,可在自動核驗“健康碼”信息的基礎上,對進入場所人員信息進行自動登記。

        進門掃場所碼,首先是方便群眾出行。場所碼與“健康碼”數據互通,掃描場所碼可對出入人員進行自動化登記,同時自動核驗“健康碼”信息,無需重復出示“健康碼”。其次是精準溯源排查。在局部發生疫情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掃碼記錄快速追溯相關人員活動軌跡,及時查找密接人員,為避免疫情擴散爭取寶貴時間。第三是保護個人信息。相比在某些單位傳達室《訪客登記本》上留下自己個人信息的經歷,場所碼的應用可以減少個人敏感信息的傳遞層級和外泄幾率。更關鍵的是,一旦某場所涉及新冠肺炎感染者或其他涉疫重點人員的活動軌跡,防疫部門就能通過場所碼快速找到相關暴露者并進行管控,這對防止疫情擴散極為重要。

        我市在公共場所全面實行場所碼掃碼通行。場所碼主要適用于機關、企事業單位,向公眾開放的辦事服務機構,商超、農貿市場、餐飲場所、文娛場所、沿街店鋪、“兩站一場”等各類公共場所,以及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也就是說,進入上述場所都必須掃場所碼。

        市民沒智能手機可“反向掃碼”

        沒有智能手機的如何使用場所碼?市衛生健康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未持智能手機或操作智能手機不便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群體,可以通過場所檢測員掃群眾紙質粵康碼、粵康碼截圖等方式,由場所檢測員進行“反向掃碼”,由“你掃我”變成“我掃你”;或通過紙質登記表,由場所檢測員人工登記后放行。對16歲以下、60歲以上的內地居民,可由場所工作人員通過粵康碼上的老幼粵康碼助查詢功能,代為查詢健康信息。

        場所不設置、進門不掃碼,需承擔什么責任呢?該負責人說,出入有關公共場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絕配合身份登記規定的;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有關公共場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員的勸導佩戴口罩的,要承擔法律后果。一是行政責任。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二是刑事責任。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可能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疫情防控沒有旁觀者,人人都是防疫第一責任人。市衛生健康局呼吁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疫情防控常態化,筑牢防線不放松,大家一起為健康加“碼力”。

      編輯:任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