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疾控: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做好個人防護

        近期天氣炎熱,一些市民產生了松懈心理,將“戴口罩”變成了“帶口罩”。有些人是將口罩揣在兜里或拿在手上,有些則是將鼻子、嘴巴暴露在口罩外,這便增加了新冠病毒傳播的風險。

        近日,在深圳就發生了一起因未正確佩戴口罩而引起的交叉感染事件。對此,惠州疾控提醒:即便在炎炎夏日,市民也要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外出要堅持正確佩戴口罩,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好個人防護,鞏固好來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志愿者開展“全民戴口罩·齊掃場所碼”疫情防控文明行為宣傳。惠州日報記者張藝明 攝

        拒不戴好口罩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新冠病毒主要通過呼吸道飛沫傳播和接觸傳播。正確選擇與佩戴口罩,可有效阻隔飛沫傳播,既可以保護自己,又可以保護他人。

        戴口罩為什么能預防感染?惠州疾控表示,別看一個小小的口罩(這里所說的口罩是醫用外科口罩或者N95口罩等),卻能起到大大的保護作用。口罩是由無紡布、熔噴布組成,這些特殊的材料不僅可以阻止外界有害物質進入呼吸道,而且還可以避免自己打噴嚏咳嗽講話時噴出的飛沫跑到空氣中。有研究顯示,只要雙方都佩戴口罩且間隔1米以上,造成感染的幾率幾乎為0。

        疫情防控期間,出門不戴口罩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答案是:需要!

        惠州疾控指出,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區大門等公共場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員的勸導佩戴口罩;或者中高風險地區的居民外出拒不配合管理人員的勸導不戴口罩,首先承擔民事責任。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其次承擔行政責任。這是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行為,屬于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條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每個口罩累計佩戴時間不超8小時

        如何正確佩戴口罩?惠州疾控提醒,口罩要蓋住口鼻和下巴,鼻夾要壓實;每個口罩累計佩戴時間不超8小時,不建議重復使用;不建議選用棉紗、海綿、活性炭口罩或帶呼吸閥的口罩;有呼吸道基礎疾病的患者需在醫生指導下使用防護口罩;3歲以下嬰幼兒不宜戴口罩,易引起窒息,家長應盡量避免帶孩子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

        天氣炎熱,戴口罩太悶怎么辦?

        疾控專家表示,隨著氣溫升高,戴口罩外出常令人感覺悶熱難受,一些夏日戴口罩“小妙招”應運而生,但其實這些“小妙招”很多并沒有科學依據,甚至會降低口罩效用。例如一些愛出汗的人會選擇在醫用口罩內墊一層紙巾,用紙巾來吸汗,此舉會影響醫用口罩的密合性,降低防護效果。專家建議出汗多的市民出行多備幾個口罩,及時更換,防止口罩被打濕后降低效用。除此之外,非職業暴露人員出行可以選擇比較輕薄的一次性醫用口罩,普通人可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減少悶熱帶來的不適感。專家提醒,如果長時間戴口罩出現憋悶、氣短等不適,請立即到相對空曠安全的地方摘掉口罩,呼吸新鮮空氣,以緩解不適癥狀。

        除了悶熱出汗以外,夏日佩戴口罩也有可能造成面部勒痕、悶痘、過敏、泛紅等不適癥狀。專家認為,如果需要長時間佩戴口罩,佩戴前可在鼻梁、顴骨、耳根等部位涂抹潤膚霜,減少口罩和皮膚間的摩擦來緩解面部勒痕。若出現過敏泛紅等癥狀,應立即停用不合格口罩,注意清淡飲食、規律作息和面部清潔護理。此外,市民出門仍要涂防曬霜、打傘、戴帽子,避免出現“口罩臉”。

        文字 惠州日報記者駱國紅 通訊員周鑫 何敦豹 郭家亮 李易珩

      編輯:小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