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家企業連續幾年都是依法經營,疫情期間,由于工作人員疏忽,未按規定公示企業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被行政處罰,導致該企業信用“降分”,在政府采購、銀行信貸等方面受限。市場監管部門主動指導幫助企業進行信用修復,并對企業進行誠信經營教育。企業法定代表人張先生表示,“感謝市場監管部門指導幫助公司恢復信用”,以后將自覺學法守法誠信經營。
為幫助中小企業平穩過渡、快速恢復經營,緩解新冠肺炎疫情對企業經營帶來的沖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立足職能,多措并舉推進信用修復工作,助力企業重塑良好信用,提升市場主體競爭力。
今年上半年,惠州市市場監管部門指導企業完成信用修復647戶。
從“企業找政策”轉變為“政策找企業”
記者了解到,不少商家尤其一些中小企業經營者,因沒按規定履行企業信息公示義務、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被行政處罰等各種原因被市場監管部門實施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公示行政處罰信息、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信用約束。
“失信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銀行信貸等方面都將受限。”市市場監管局信用監管科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為此,今年4月市市場監管局出臺《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信用修復辦事指南》,完善信用修復標準化辦事指南,并在廣東政務服務網、“惠州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惠州市場監管局網站公布,規范統一全市信用修復工作,促進信用修復工作公開、透明、規范。
與此同時,主動開展失信企業梳理核對工作,做好指導宣傳,采取電話溝通、短信提醒等方式,引導督促相關企業及時申請信用修復,將“企業找政策”轉變為“政策找企業”。
信用修復可“一口受理、一次辦成”
“既要依法依規落實信用約束及信用監管工作,提高企業誠信經營意識,也要做好信用修復幫扶工作,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該負責人說。
為提速增效,暢通信用修復辦理渠道、壓減信用修復辦理時間,失信企業可通過郵寄、電子郵件、網上申請等多種途徑提交信用修復申請,企業“零跑腿”,就可“一口受理、一次辦成”,實現信用廣東平臺信息推送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信用修復結果公布同步進行。
據悉,當事人按照《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申請信用修復的,自受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作出決定,辦理時間比法定時間壓減十個工作日,時間壓減67%,并依法解除相關管理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將信用修復信息與有關部門共享。
惠州日報記者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