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立法工作座談會

        惠州日報訊 (記者黃曉娜 通訊員潘麗軍 林衡)昨日起,市人大常委會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立法工作專班(以下簡稱“立法工作專班”),到惠城區江南街道等4個基層立法聯系點征求意見,進一步做好《惠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修改稿)》的修改完善工作,促進地方立法的民主化、公開化,充分了解民意,踐行立法全過程人民民主。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22年立法工作計劃安排,《惠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列入今年的立法審議項目。5月25日,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第一次審議。會后,立法工作專班根據常委會會議審議意見建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修改,形成《惠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修改稿)》,已通過《惠州日報》等媒體公開征求意見。

        座談會上,立法工作專班有關負責人就《惠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修改稿)》的立法背景、起草過程、主要內容、特色和亮點進行了說明。與會立法聯系點有關負責人、黨員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轄區村(居)民、教師、個體工商戶、企業負責人、環衛工人、行政執法人員、志愿者、物業服務人員及村居“兩委”干部、社區工作者代表等,結合各自生活和工作實際以及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就公共場所秩序文明、公共衛生文明、公共交通文明、社區文明、不文明行為的重點治理等方面踴躍發言,重點從倡導與鼓勵、規范與治理、促進與保障等方面提出意見建議,還對條例文本的具體條款、行文用詞、增刪事項等提出修改意見建議。

        立法工作專班有關負責人表示,會后將認真梳理研究與會人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切實將符合我市實際的好意見好建議吸納到條例文本中來。立法工作專班還將到惠東縣平山街道、博羅縣湖鎮、惠州城市職業學院3個基層立法聯系點,繼續以座談方式,現場征求市民群眾的意見。

        記者了解到,立法工作專班將在上述公開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條例文本繼續進行修改,形成更加完善文本,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由其組織專家論證和征求省直部門意見。與此同時,同步征求市政府、市直部門和各縣(區)等單位,以及立法咨詢專家的意見。在此基礎上,立法工作專班再次組織修改完善,經市人大法制委統一審議后形成《條例草案表決稿》,由常委會黨組報請市委批準。市委批準后,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第二次審議并表決。表決通過后,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完成該法規立法。

      編輯:任己章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