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以來,經過3年多努力,我市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已進入常態化、制度化新階段,醫保政策紅利給患者帶來了最直接、最實在的優惠,切實有效緩解了“看病貴”問題。
近年來,集中帶量采購藥品頻頻登上熱搜,但很多市民對相關政策還是不太了解。市民林女士就是其中一個,她日前向本報記者咨詢: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的藥品同樣可以通過醫保報銷嗎?
答案是肯定的。市醫療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對于在醫保藥品目錄內的集中采購藥品,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藥、參比制劑、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原則上以集中采購中選價格作為該通用名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
患者使用醫保支付標準以內的藥品,由醫保基金和患者按比例分擔;使用價格高于支付標準的非中選藥品,超出支付標準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支付標準以內的部分由醫保基金和患者按比例分擔。
在這里,市民可能發出疑問:為什么去醫院看病,每次開的藥名都一樣,而醫保報銷就不一樣了呢?對此,該負責人指出,其實醫保報銷標準是一樣的,但因為部分患者選擇或者受醫院備藥限制而選擇的是非中選廠商,個人自付金額將比選用中選藥品更多,所以醫保報銷比例變低了。
比如A、B兩家廠商生產同一品規的降壓藥,A是國家集采中選廠商,B是非中選廠商,該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為1.3886元/片。張三是職工醫保參保人,需要在醫院購買該藥物共2盒14片,選擇A廠商生產的藥物總藥費19.44元,醫保基金支付金額為18.47元,個人負擔金額為0.97元。如選擇B廠商生產的藥物,總藥費為94.92,醫保基金支付金額還是18.47元,個人負擔金額為76.45元。
由此可以看出,選擇中選廠家和非中選廠家的藥品,個人負擔費用差距明顯。使用中選藥品或實際采購價接近中選藥品的藥品,才可以獲得更高的實際報銷比例。
哪種是中選藥,哪種是非中選藥品?該負責人指出,中選藥品是指由國家醫保局通過招標、議價、談判等形式確定的帶量采購、量價掛鉤、以量換價的集中采購藥品品種,而非中選藥品是指除中選品種以外,與國家聯合采購辦公室公布的采購目錄同通用名、同劑型的所有品種。市民朋友可以通過微信小程序“粵醫保”查詢全國藥品集采中選藥品!具體操作步驟如下:進入小程序,登錄后點擊“醫保電子憑證”,點擊“醫保公共服務查詢”,點擊“全國藥品集采中選結果查詢”,進入藥品集采中選結果查詢頁面后,就可以查詢中選藥品。
記者了解到,為鼓勵合理使用中選藥品,我市將建立完善的監測體系,確保中選藥品順利進入醫院并得到優先使用。在藥效相同的情況下,鼓勵醫療機構優先采購質優價廉的中選藥品,滿足群眾的購藥需求。
惠州日報記者駱國紅 特約通訊員肖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