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己的身份證辦理多幾張銀行卡
出租出售給他人
就能輕輕松松賺錢?
殊不知,釀成大禍!
真實案例分享
2022年3月7日10時許,我局民警根據線索在仲愷高新區惠南科技園某酒店801房帶回一名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嫌疑人朱某超及朋友張某和王某(張某和王某為朱某超朋友,兩人來惠州游玩),隨即將他們傳喚至分局辦案中心接受調查。
經查,朱某超(男,26歲,湖北省公安縣人)于2021年9月上旬在一個微信群里看到一個賭博的鏈接,在好奇心的驅使下,他點擊鏈接并下載了賭博的APP。
可能因為運氣不佳,朱某超在賭博APP里輸了三萬元。隨后,微信群里就有一名男子添加朱某超為好友,并在幾天后和朱某超說,自己名下的支付寶和微信限額了無法轉賬,讓朱某超借他銀行卡給他做收款轉賬使用,并承諾借用一次給100元的好處費。
朱某超再三考慮后,同意了對方的要求。把自己名下使用的五張銀行卡(中國銀行、中信銀行、華夏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借給對方幫助他人收款轉賬,共獲利1800元。
經核查,犯罪嫌疑人朱某超涉案流水26萬余元,涉案7宗。我市公安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朱某超有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超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警方提醒
1、買賣、租借銀行卡、電話卡屬違法行為,千萬不要貪圖小惠小利。
2、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否則將面臨信用懲戒、限制業務、嚴管賬戶、法律處分等四大懲戒。
3、如身份證有遺失經歷、電話卡或者銀行卡有異常情況的人,一定要查詢自己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電話卡、銀行卡存在,以免被打擊懲戒,影響生活,避免成為詐騙犯罪的幫兇。
4、提高警惕,堅決不予售賣和借用,以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