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金融服務意識的增強,對于金融消費糾紛,消費者不再選擇“悶聲受氣”,而是用投訴、調解的方式化解矛盾,捍衛自身的合法權益。
記者從惠州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聯合會(以下簡稱“聯合會”)了解到,根據聯合會金融咨詢投訴數據顯示,去年我市金融糾紛總體受理量為734單,同比增長16.3%,其中銀行卡業務領域和貸款業務領域,占金融糾紛總量的80.5%,與去年同期相比,銀行卡業務領域糾紛比重上升明顯。聯合會提醒,市民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金融方面的疑問或糾紛,可到惠州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聯合會上門咨詢、撥打0752-5752310或關注“惠州金融權益君”微信公眾號咨詢。
去年銀行卡業務領域和貸款業務領域占金融糾紛總量的80.5%。
非訴調解成金融糾紛化解“第一道防線”
聯合會有關負責人介紹,2021年我市金融糾紛總體受理量為734單,同比增長16.3%。而今年1、2月受理金融糾紛共91單,其中1月66單,2月25單,環比減少62.1%,下降趨勢明顯,究其原因,在于1月消費者投訴因斷卡行動致個人賬戶使用受限的問題發展迅速、數量激增導致。
與此同時,惠州金融糾紛化解工作積極引入第三方非訴調解機制,和訴訟、仲裁一并作為金融消費者可以便捷選擇的糾紛處理方式。數據顯示,近一年惠州市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調解案件117宗,其中消費者和金融機構主動申請53宗,法院移送64宗,成功調解54宗,同比增長153%,調解金額2559萬余元。案件一般調解時限30日,從實踐情況來看,平均為10個工作日,簡單的案件最快解決時效為1-2天。非訴調解為消費者和金融機構搭起平等溝通橋梁,逐步成為糾紛發生時首要選擇的方式,成為金融糾紛化解“第一道防線”。
銀行卡領域糾紛比重明顯上升
數據顯示,惠州金融糾紛領域,銀行業糾紛主要涉及銀行卡業務領域和貸款業務領域,占金融糾紛總量的80.5%,與去年同期相比,銀行卡業務領域糾紛比重上升明顯。熱點集中在銀行卡、信貸糾紛中因受疫情影響信貸逾期、因貸款額度緊縮致房貸放款時間長、因斷卡行動致個人賬戶使用受限三類。保險業糾紛主要涉及壽險和車險業務領域,占金融糾紛總量的1.1%。
分類別看,信貸逾期糾紛多發,協商還款訴求增多。數據顯示,去年信貸逾期糾紛共168單,同比增長40%,主要涉及信用卡、房貸、消費貸、信用貸等信貸產品,其中信用卡逾期約占7成,逾期金額大多數是1萬元至5萬元不等,上述糾紛消費者大多反映因受疫情影響收入驟降,從去年至今經濟狀況仍未好轉,普遍要求延期還款或與銀行協商分期還款。對此,聯合會認為,銀行要注意加強債務催收的監督管理,嚴格要求催收人員工作開展依法合規,減少糾紛摩擦;消費者也應理性維權,積極通過調解與金融機構友好協商,合理規劃還款。
另一個糾紛熱點是關于銀行卡賬戶管控,去年個人賬戶管控趨嚴,聯合會收到借記卡開戶及賬戶管控糾紛共131單,同比增長589.5%,呈直線上漲趨勢。在斷卡行動要求下,銀行網點普遍加強了個人賬戶開戶審核和異常交易賬戶管控工作,此類糾紛主要集中在開戶需要提前數月預約、開戶需提供多種證明資料、個人賬戶遭遇凍結止付需親自到開戶行處理等問題。
金融產品應充分告知產品風險
在房貸方面,放款時長糾紛共99單,同比大幅度增長350%,其主要原因是轄區銀行受政策調控導致房貸額度緊縮,短時間內無法滿足前期積壓的房貸業務需要,其中二手房貸款業務由于涉及買賣雙方的購房尾款給付問題,更容易因未及時放款引起糾紛。對此,聯合會認為,一方面,銀行應加強糾紛溯源,量入為出,根據短期內的貸款額度供應量適當調整房貸業務受理量;同時,應及時、充分告知消費者房貸業務辦理時長,做好客戶情緒疏導、溝通解釋工作。面對二手房貸放款時間長的情況,房屋買賣雙方也應積極保持溝通,共同解決用款問題。
保險類糾紛共8單,主要內容包括銀保產品中途退,F金價值損失過大、定期存單莫名“變”為保險產品、申請理賠事項不在賠付范圍內、車險理賠維修原配件價格爭議大等。聯合會提醒,一方面,金融機構應主動加強員工職業道德和營銷技能培訓,向消費者充分告知保險產品特點、屬性和風險,不得對消費者進行誤導,與其他產品混淆銷售;針對車險理賠說明工作,應依據保險法規、合同約定,詳細告知消費者理賠范圍、流程等,避免引起誤解。另一方面,消費者需不斷提高金融知識素養和風險識別能力,在充分了解金融產品特點后,根據自身的承受能力選擇合適的產品購買。
文/圖表 惠州日報記者劉乙端 通訊員馮依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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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集中限制個人銀行卡 賬戶使用引頻繁投訴
銀行卡轉賬無端被限額、異地不能辦理恢復卡片業務、銀行單方面限制賬戶使用……近期,多個消費者向聯合會投訴其銀行卡被無故限制使用,影響消費支付。同時,根據聯合會2021年第四季度數據顯示,類似的投訴受理量環比增長近10倍,成為轄區金融消費投訴的熱點。
原來,在斷卡行動要求下,轄區內多家銀行積極開展存量個人銀行賬戶排查清理工作,如對長期不動戶、離職停代發薪人員等個人銀行賬戶,采取限額或凍結的交易管控;對近期提取行內賬戶余額1000元以下、無貸款標識、無理財基金標識、無管戶經理及多人使用同一聯系號碼賬戶,進行暫停非柜面交易管控;對頻繁使用儲蓄卡操作小額支付業務,資金快進快出且交易集中在凌晨時段賬戶,進行暫停非柜面交易管控等。
“部分消費者賬戶涉及排查敏感項,尤其賬戶出現突發多筆小額交易支付業務,疑似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行為,銀行系統因此實行批量管控處理,從而引發了集中投訴!甭摵蠒嚓P負責人表示,本案中,銀行對長期不動戶、非柜面限額過高等個人銀行賬戶采取了限額或凍結等管控措施,并且對新開立結算賬戶的消費者實行出示相關輔助證明材料、審批通過后才安排開戶的措施,符合通知要求。但銀行在落實斷卡行動要求的過程中,應避免開戶及賬戶管理服務“一刀切”,簡單粗暴地拒絕消費者的業務訴求,如針對某一網點開戶數量多、審核任務重的問題,可以適當對消費者進行渠道分流和物理網點分流,或為部分情況較緊急的消費者開通快速審核綠色通道;針對存量賬戶交易合規性審查問題,開戶網點可以采取遠程視頻核實、線上遞交資料、協同消費者當地網點核實等措施,提供更為便捷、柔軟的服務。
【警示意義】
。ㄒ唬┫M者要了解、遵守斷卡行動的相關工作要求和懲戒措施,凡是經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個人銀行賬戶、企業對公賬戶的單位或個人,公安機關將聯合人民銀行、金融機構對相關人員實施信用懲戒、限制業務、嚴管賬戶、法律處分措施。
(二)消費者要保證銀行卡的良好使用記錄,忌頻繁轉賬,深夜轉賬,不關聯來源不明的進賬與出賬;對閑置銀行卡采取銷戶、降級等處理措施,確保銀行卡信息及資金安全;對于還需繼續使用的銀行卡,盡量開通短信提醒功能,及時掌握賬戶資金變動情況。
(三)金融機構要積極主動為消費者提供解決辦法,盡到提前告知義務,可通過網上公告、批量發送信息等方式提醒消費者賬戶被限制的緣由。同時,應加強消費者開戶身份的確認、核實和審批,做到從源頭遏制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