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首張!這家醫院開出醫保“雙通道”電子流轉處方

        惠州日報訊 (記者駱國紅 周智聰 特約通訊員肖琦 通訊員鐘勇輝 李丹)日前,惠州開出首張醫保“雙通道”電子流轉處方。惠州參保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時,如醫療機構藥品短缺,無法給患者提供所需的符合“雙通道”規定的藥品時,可依據定點醫療機構指定醫師開具的外配處方,通過國家醫保處方流轉平臺將電子處方流轉至定點零售藥店,選擇在“雙通道”藥店購買。“雙通道”藥品在定點醫療機構和“雙通道”藥店執行統一的醫保支付政策和醫保支付標準。

        “雙通道”是指通過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和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兩個渠道,滿足談判藥品、慢性病用藥(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除外)供應保障、臨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納入醫保支付的機制。

        按照國家醫保局、國家衛健委《關于適應國家醫保談判常態化持續做好談判藥品落地工作的通知》要求,去年12月,市醫保局開展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定點零售藥店遴選工作,最終確定22家定點零售藥店為“雙通道”藥店。

        市民許女士是惠州首個通過“雙通道”政策完成結算并購藥的患者。她是一名肺部惡性腫瘤患者,所需的腫瘤治療藥物屬于醫保談判藥,這類藥物在她就診的市中心人民醫院內未配備。隨后許女士持醫生開具的處方單及相應身份證明,來到了醫院外的定點零售藥店成功購買藥品,并享受了醫保報銷。事后她表示:“很方便,而且享受同樣的報銷額度,是我們腫瘤病人的福音。”

        市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一般情況下,醫療機構不一定配備全部醫保談判藥品,醫療機構配備的程度和速度也受到許多因素影響,而納入“雙通道”的藥品,在定點醫療機構和“雙通道”藥店執行統一的醫保支付標準和價格政策,讓更多患者都能“買得到”、“用得上”、“可報銷”。

        這就意味著,符合相應資質的參保人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后,醫生根據病情開具處方,如果院內藥房沒有這一醫保談判藥品,則可通過國家醫保處方流轉平臺將電子處方流轉至定點零售藥店。患者可憑流轉處方在“雙通道”定點藥店購買談判藥,享受醫保統籌基金報銷待遇。

        醫保“雙通道”政策的落地,為惠州參保患者打造了全流程信息化的“互聯網+醫保”就醫購藥的服務新平臺,實現“一站式”藥品供應和醫保結算,讓購藥途徑更為多元、實惠和高效。

        熱點問答

        ●哪些屬于“雙通道”藥品?

        “雙通道”藥品范圍按省醫保行政部門制定的“雙通道”管理藥品范圍執行,目前共有291種藥品,包括臨床價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談判藥品和慢性病用藥。具體可登錄廣東省醫保局官網查詢。

        ●哪些醫療機構可以開出“雙通道”電子流轉處方?

        完成醫療保障信息平臺電子處方流轉接口的醫療機構,可實現“雙通道”電子處方流轉。目前,惠州已有市中心人民醫院、市第一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市第一婦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醫院、中信惠州醫院、市第六人民醫院、博羅縣人民醫院、惠東縣人民醫院、龍門縣人民醫院、中大惠亞醫院等醫療機構可以開出“雙通道”電子處方。

        ●什么是“雙通道”藥店?

        “雙通道”藥店是指醫保行政部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公開遴選確認,并由醫保經辦機構簽訂服務協議的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取得“雙通道”藥店資格的定點零售藥店,同時取得“職工醫保門特藥店”資格。根據遴選結果,惠城、仲愷范圍內已確定22家定點零售藥店為“雙通道”藥店。其他縣(區)醫保行政部門負責遴選本轄區藥店目錄。“雙通道”藥店需懸掛規定樣式的牌匾。

        (駱國紅 周智聰)

      編輯:小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