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機構: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調整有助緩解房企資金壓力

        在“房住不炒”、“三道紅線”及“三穩”的大背景下,去年以來融資端收緊,房地產企業資金鏈遇到挑戰,再疊加個別企業管理不當的問題,市場形成了某種開發商“可能難以交房”的預期。在此背景下,各地政府“保交樓”力度提升,對企業預售資金監管明顯趨嚴,部分地區出現過度監管的情況,進一步加大了企業的資金壓力。

        最近,有主流媒體報道稱,2022年1月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聯合印發了關于對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正式文件。根據報道信息,該文件(即“全國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對預售資金監管額度、交納范圍、取用條件等進行了明確。預售資金額度監管為“重點額度監管”,由市縣級城鄉建設部門根據工程造價合同等核定,能確保項目竣工所需的資金額度,當賬戶內資金達到監管額度后,超出額度的資金可以由房企提取自由使用。

        而此前出臺的《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曾對預售資金監管做出原則性規定,即各地區自主出臺相應的“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和“預售資金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導致各地預售資金監管的方式差別較大。由于全國并無統一的規定,部分地方預售資金監管存在政策不明確、提取基數和提取比例過高、提取節奏不合理等問題。

        有業內人士指出,此次出臺的全國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有利于厘清各地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責任,增強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的靈活性,可對此前部分地方預售資金監管過嚴的做法起到一定的糾偏效果。

        預售資金是房地產開發商最重要的現金流,是支撐項目持續開發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一般分為重點監管資金和一般監管資金。監管預售資金核心作用就是保障項目交付。實際上,隨著市場變化,我市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亦歷經多次演變。在2015年,出臺了被譽為“史上最嚴”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在2021年,為了持續深化規范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發布了《惠州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

        惠州世聯行數據研究中心認為,全國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出臺,于政府而言,深化監管制度有利于政府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維護房地產長遠健康發展;于開發商而言,有利于緩解房企的資金壓力,降低房企違約、破產的概率,對行業內部有序發展也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于購房者而言,房企監管資金的使用更加合理,比如2015年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出臺后,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范化解了市場風險,降低項目“爛尾”概率,有效保護購房者權益。

        文惠州報業全媒體記者鄔玉婷

      編輯:任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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