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惠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標準出爐!

      原標題:  

      我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出爐

        一次性收費不得超過3個月或60個課時

        惠州日報訊 (記者涂堅)我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有了明確標準。《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教育局關于明確我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日前發布,我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按班型分類制定基準收費標準,不區分學科。全市統一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限。

       

        《通知》于2022年2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培訓機構可在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不同學科、不同學段的成本差異可在允許的浮動范圍內調整解決。

        《通知》提出,校外培訓機構要按照規定通過網站、收費場所、公開媒體等途徑,將學科類校外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信息提前向社會公開。校外培訓機構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使用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嚴格履行合同義務,規范自身收費行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訓收費標準,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其他費用。

        在家長關注的收費時段和課時方面,《通知》也有明確要求:校外培訓機構應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個課時費用。

        對在《通知》施行之日前預收的培訓費用按以下規定執行:在《通知》施行之日前開展培訓的,相應收取的培訓費用按培訓機構與學生家長雙方約定執行;在《通知》施行之日起開展培訓的,相應收取的培訓費用如超過規定的收費標準,應自《通知》施行之日起1個月內退還,如低于收費標準,則按培訓機構與學生家長雙方約定執行。

        此外,我市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參照《通知》執行。

        政策解讀

        《通知》發布后,市發改局和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對我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策進行了解讀。

        一、我市制定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2021年7月19日,中辦、國辦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明確提出,堅持校外培訓公益性屬性,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科學合理確定計價辦法,明確收費標準,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

        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教育部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的《關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提出,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制定,或經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由地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各地制定的浮動幅度,上浮不得超過10%,下浮可不限;各地要于2021年底前出臺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管理政策。

        根據《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要求,經省政府授權,由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地區登記注冊的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確保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等政策的制定。

        二、制定校外培訓收費標準主要考慮哪些因素?

        在成本調查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學生家庭承受能力、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及珠三角其他地市校外培訓收費水平等因素。

        三、校外培訓機構若有違規收費行為可向哪個部門投訴?

        根據政府部門職能分工,若發現校外培訓機構有違規收費,不按規定公示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信息的行為,可直接向市、縣兩級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投訴電話為12345。

        四、預收的培訓費用標準與政府指導價不一致,能否申請退費?

        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應嚴格執行《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教育局關于明確我市義務教育階段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的收費標準,對在通知施行之日前按規定預收的培訓費用須按以下要求執行:在通知施行之日前開展培訓的,相應收取的培訓費用按培訓機構與學生家長雙方約定執行;在通知施行之日起開展培訓的,相應收取的培訓費用如超過通知規定的收費標準,超出部分金額應自通知施行之日起1個月內退還,如低于通知規定的收費標準,則按培訓機構與學生家長雙方約定執行。培訓機構如不按規定退還超出部分金額或不執行通知有關要求,學生家長可撥打政務服務便民熱線12345進行投訴。

        (涂堅)

      編輯:小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