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將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它是我國制定出臺的第一部統一規范各類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行政法規,第一次整合了所有市場主體登記規范、管理規則。那么《條例》將如何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促進創業就業?日前,惠州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了《條例》的新亮點。
統一各類市場主體登記規范
“《條例》明確了市場主體登記機關及相關職責。”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此次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本轄區的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推動市場主體登記信息與其他政府信息的共享和運用,提升政府服務效能。
同時,統一各類市場主體登記規范,明確市場主體登記相關要求。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市場主體實名登記核驗身份信息,強調申請人應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中介機構代為辦理的,不得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
“《條例》一方面不斷簡化流程,減輕企業負擔,對守法者‘無事不擾’;另一方面,強化了事中事后監管,保證市場環境公平有序。”該負責人說。
《條例》明確實施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重點對虛假登記等違反登記管理秩序的行為,設定了力度較大的罰款數額,完善了撤銷虛假登記制度等,提高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震懾力。
《條例》體現了多項制度創新。關于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地方性立法工作,廣東省走在全國前列,《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2015年12月發布實施,此次《條例》的大部分內容,在《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已有相關規定,我市已按相關要求實施。
《條例》還首次設立了歇業制度。建立歇業制度,目的是為經營困難的企業提供一個緩沖性的制度選擇,降低市場主體維持成本,有利于助企紓困,也為我國出臺相關的幫扶政策措施提供制度基礎。
全市實有市場主體超過76萬戶
改革紅利持續體現。截至10月底,全市實有市場主體76.73萬戶,比去年同期增長11.81%,全省排名第5位。2021年1~11月份全市新登記市場主體13.16萬戶,同比增長16.25%。
《條例》還吸收了全國各地商事制度改革經驗成果,其中包括廣東省商事登記確認制改革、歇業登記、“一網通辦”等經驗,明確了“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確認并當場登記”,增設歇業制度等。同時,將市場主體“實名登記”“簡易注銷”等成熟的改革舉措以法規形式進行固化。
目前,市市場監管局按照部署全面系統學習《條例》以及相關配套文件,深刻領會和準確把握市場主體登記新規定、新要求,提高依法履職和服務水平。同時,加速完善信息化改造和政策解讀、宣傳培訓等前期工作,確保《條例》落地見效,并對照《條例》認真梳理現有規范性文件、制度規定,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文件。
惠州日報記者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