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惠州市住宅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管理辦法》明年1月17日起施行
新建小區每百戶至少配建 20平方米養老服務設施
惠州日報訊 (記者游璇鈺 通訊員王煒)記者12月15日從市長者服務局(籌)獲悉,《惠州市住宅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由市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將于明年1月17日起施行。
根據《辦法》,今后我市新建住宅區應按照每百戶不低于20平方米且最低套內面積不低于10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已建成城區配建的養老服務設施不足的,所在縣、區政府要加強統籌協調,按照每百戶不低于15平方米且最低套內面積不低于100平方米的標準,通過新建、改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進行配置,或結合城市功能優化和有機更新等統籌規劃配建。
現狀
不少小區缺乏專門養老服務設施
“對我們老人來說,小區有健身器材當然更好,每天閑暇時可以去運動一下。如果沒有健身器材,平時除了走走路曬曬太陽,也不知道干啥去。”今年70多歲的郭姨家住市區江北,她期盼小區有專門的老人活動場所,并設置棋牌室、舞蹈室等,除了文娛活動外,老人們還可以一起看電視、聊聊天。
在惠州,像郭姨一樣對社區老人服務場所充滿期待的不在少數。記者日前走訪我市部分小區了解到,目前不少小區均未配套專門的養老服務設施,老人在小區活動沒有專門的區域。
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備受關注。2018年,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廣東省養老服務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新建城區和新建住宅區應當根據規劃要求和建設標準,以每百戶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舊城區和已建住宅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者養老服務設施未達到規劃要求和建設標準的,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統籌協調,按照每百戶不低于十五平方米的標準,通過新建、改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進行配置。
橋東街道老人開展文藝活動豐富精神文化生活。惠州日報資料圖。
舉措
住宅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項目同步驗收
據市長者服務局(籌)有關方面負責人介紹,經過深入調研、征求各方意見,并經專題會議研究,起草擬定了《辦法》。
該負責人說,《辦法》全文分為總則、規劃和建設、驗收和移交、使用和管理四方面內容。在規劃和建設方面明確了配建面積標準、設計規范要求,新建住宅區按照每百戶不低于20平方米且最低套內面積不低于100平方米的標準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已建成城區配建的養老服務設施不足的,按照每百戶不低于15平方米且最低套內面積不低于10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住宅區配建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建養老服務設施應安排在首期建設和驗收,不得拆分。
《辦法》還明確了驗收和移交方式。配建的養老服務設施竣工驗收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應當征求同級長者服務部門的意見;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將配建的養老服務設施無償移交并做好養老服務設施不動產轉移登記。
在管理和使用方面,《辦法》明確,配建的養老服務設施可采取國有企業統一運營、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社會化運營。運營方在保障公益性和普惠性服務需求基礎上,可根據實際開展市場化運營;養老服務設施不得出租、轉讓或抵押,不得侵占、損害或者擅自拆除。
知多D
新建住宅小區配建
養老服務設施須知
1、位置宜靠近小區廣場、綠地等公共活動空間,方便長者出入,便于服務轄區的老年人。應與社區管理、衛生、文化、教育、體育健身等配建的其他社區公共服務設施一并統籌規劃。
2、應安排在建筑物的首層或帶首層的連續樓層,如設置于連續樓層,首層面積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不得安排在建筑物的地下層、半地下層和夾層。主要出入口應單獨設置,寬度不少于3米,同時應配建無障礙設施,并與市政道路聯通。
3、配建的養老服務設施除依法驗收合格外,還應達到移交后通過簡單裝修即可投入使用的標準:墻體四白落地,水泥地面平整,門窗和廁所完善,水、電、氣、無障礙等設施齊全,預留有線電話、有線電視、寬帶網線等端口,具備正常使用功能。
4、移交時房屋室內凈高不低于2.7米。
5、消防設施的配置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其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璇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