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惠州新聞發布廳舉行市檢察院專場新聞發布會,通報公益訴訟檢察工作開展情況
聚焦社會熱點推進公共利益立體式保護
惠州日報訊 (記者付巨晗 特約通訊員任麗媛)12月10日上午,惠州新聞發布廳舉行惠州市人民檢察院專場新聞發布會。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新聞發言人吳嘉明,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黃順恒,檢委會專職委員陳雷參加發布會,通報公益訴訟檢察制度確立以來,我市公益訴訟檢察工作開展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發布會介紹,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改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決定,正式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5年來,惠州檢察機關立足檢察職能,以維護公益為目標,以專項監督為抓手,充分發揮主導作用、上下一體的優勢,聚焦人民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問題,因地制宜推進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立體式保護,將公益訴訟制度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
截至今年11月,全市檢察機關共受理公益訴訟案件線索2172件,立案1368件,發出行政訴前檢察建議611件,提起行政公益訴訟4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75件,督促恢復、復墾被非法改變用途和占用的林地532.08畝、農用地7622.43畝;挽回國有財產損失近3億元。
新聞發布會現場。惠州日報記者張藝明 攝
環境污染治理
構筑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屏障
橫跨深圳、惠州兩地,淡水河曾是廣東省河流污染與治理的“硬骨頭”、跨界河流污染治理“老大難”。但自去年以來,淡水河治污取得可喜成果,特別是其一級支流——橫嶺水,在最高檢掛牌督辦下,經過省市區三級檢察機關上下一體聯動,重現鷺鳥成群的美景。
惠州檢察機關先后與東江流域檢察機關簽署了《關于東江流域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公益保護的協作機制》《東江流域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備忘錄》,建立東江流域集中管轄、信息共享、協同辦案等協作機制,構筑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屏障。開展東江流域地表飲用水源保護公益訴訟專項行動,綜合運用訴前圓桌會議、訴前磋商等機制制度,共同督促治理恢復被污染水源地12處,解決污染問題33個,推動惠州市建立全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多部門協同監管機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眾飲水安全。
新聞發布會現場。惠州日報記者張藝明 攝
惠州檢察機關嚴厲打擊跨區域非法傾倒固體廢物行為,共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12件。通過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讓污染者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承擔高額的賠償金,讓納稅人的錢不再為違法個體“買單”。同時督促行政部門依法履行土壤污染治理職責,督促清除生活垃圾、建筑垃圾39942噸、工業垃圾1500噸、危險廢物150噸。惠州市檢察機關針對揚塵污染問題亮出訴前檢察建議“利劍”,加速了全市生態文明建設步伐。
《惠州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今年正式施行以來,惠州市檢察機關部署開展全市揚塵污染防治公益訴訟專項行動,共發現違法線索291條,立案266件,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44件,并持續跟進監督,有力遏制揚塵污染。龍門縣檢察院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露天焚燒秸稈現象,向農業農村、生態環境職能部門及縣城周邊鎮(街)發出檢察建議,并與上述部門召開圓桌會議共同研究,在保護空氣環境的同時,思考提升秸稈綜合利用率的方式,推動實現秸稈禁燃、秸稈還田。
今日惠州網對新聞發布會進行圖文直播。惠州日報記者張藝明 攝
食品安全監督
督促職能部門加大網絡餐飲食品監管力度
發布會介紹,在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監督方面,惠州市檢察機關共督促行政機關處理違法商家545家,限期、停業整改131家,責令下線62家,約談第三方平臺責任人10次,督促職能部門加大對網絡餐飲食品的監管力度,確保食品安全。
各級檢察機關注重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監督,相繼開展“自制飲品”、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監督行動,查處食品生產經營者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生產銷售“三無食品”、過期食品等問題,抽檢學校及餐飲配送公司104家次,有效推動解決部分學校食堂證照不全、餐飲服務衛生不達標、餐飲配送公司不規范、校園周邊流動攤檔“臟亂差”等治理難題。在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督方面,監督相關職能部門排查農資經營門店、農業種植企業、合作社及散戶商家,隨機抽檢蔬果樣品,對有毒害食品進行集中填埋銷毀。依法嚴厲打擊水產品非法添加禁用藥物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水產品市場購銷制度,推動強化水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公示,規范水產品市場秩序。
媒體記者現場提問。惠州日報記者張藝明 攝
個人信息安全
聯合執法部門刪除非法采集信息近10萬條
隨著人工智能等科學技術在個人消費領域的廣泛運用,部分商家濫用人臉識別技術,嚴重威脅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針對房地產銷售領域非法采集、使用消費者人臉識別信息的行為,全市檢察機關共聯合執法部門排查在售房地產項目651家,督促涉案售樓處全部按要求徹底整改,刪除非法采集信息近10萬條,向經營者、消費者進行宣傳教育和維權引導2000多人次,通過訴前磋商和發出檢察建議的方式督促履職,出臺相關規范性文件,指導房地產行業自律自治、消除隱患、加強監管,共同維護消費領域個人信息安全,有效整治了市場亂象。
發布會現場。惠州日報記者張藝明 攝
紅色資源保護
辦理一批紅色資源公益訴訟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賦予檢察機關可以對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職權,將公益訴訟范圍從物質領域拓展到精神層面和意識形態領域。
今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以省檢察院部署的紅色革命資源保護公益訴訟專項監督行動為契機,結合黨史學習教育,主動與地方黨史辦、文化旅游、退役軍人事務、文化廣電等部門以及鄉鎮(街道)等部門加強溝通協作,調取了全市205處紅色革命遺址清單和革命遺址的革命事跡材料,成功辦理了一批紅色資源公益訴訟案件,全市在紅色革命資源保護領域立案55件,共發出行政訴前檢察建議22份、磋商函1份,形成了紅色資源保護合力,提升了協同共治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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