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惠州公布了一批土地征收預公告
涉及惠城區、仲愷高新區
惠東縣以及博羅縣
東平北路東段及東平一街南段道路工程項目土地預征收
征地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惠城區橋東街道東平村,面積約10畝(具體范圍和面積以實際勘測定界結果為準)。
征收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惠城區東平北路東段及東平一街南段道路工程項目用地建設。
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1〕4號)規定的惠城區1號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其中全市統一設定林地調節系數0.55,征收建設用地參照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征收未利用地參照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設定調節系數0.4執行。
青苗、房屋等地上附著物補償按《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號)的標準執行。
水口上馬寮SML-02-06地塊土地預征收
征地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惠城區水口街道蓬陵村,面積約6畝(具體范圍和面積以實際勘測定界結果為準)。
征收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水口上馬寮SML-02-06地塊項目用地建設。
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1〕4號)規定的惠城區1號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其中全市統一設定林地調節系數0.55,征收建設用地參照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征收未利用地參照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設定調節系數0.4執行。
青苗、房屋等地上附著物補償按《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號)的標準執行。
仲愷高新區國土資源分局關于瀝林鎮羅村片區高速公路出口東側建設項目預征收土地
根據惠州市、仲愷高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現擬依法征收仲愷高新區瀝林鎮約 299.8528 畝土地,作為羅村片區高速公路出口東側建設項目用地。
征地范圍、權屬和面積
擬征收土地位于羅村片區博深高速公路出口東側,具體權屬以實際調查核實為準,面積約為 299.8528 畝。
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按《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1〕4 號)規定的補償標準執行。具體見下表:
青苗等地上附著物補償參照《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惠府〔2021〕27 號)執行,房屋補償按照《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 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 590 號)執行。
仲愷高新區國土資源分局關于琥珀村項目預征收土地
根據惠州市、仲愷高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現擬依法征收仲愷高新區潼湖鎮琥珀村約 1.2727 公頃集體土地,作為琥珀村項目建設用地。
征地范圍、權屬和面積
擬征收土地位于仲愷高新區潼湖鎮琥珀村,具體權屬以實際調查核實為準,面積約為 1.2727 公頃。
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參照《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1〕4 號)規定的補償標準執行。具體見下表:
青苗等地上附著物補償參照《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 號)執行,房屋補償參照《廣東(仲愷)人工智能產業園房屋補償安置實施方案》、《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 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 590 號)執行。
惠東縣人民政府預征收土地
征地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惠東縣巽寮度假區赤砂村河背和華竹坑村民小組地段,屬惠東縣平海鎮赤砂村河背和華竹坑經濟合作社所有的集體土地,面積為79.49畝,具體以實際征地補償范圍為準。
征收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發展旅游配套項目建設。
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和被征地農民安置途徑
(一)征地補償標準。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按《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1〕4號)的標準執行;青苗、房屋等地上附著物補償按《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號)的標準執行。
(二)被征地農民安置。征地留用地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執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及省、市有關規定的文件執行。
深圳至深汕合作區鐵路工程(惠東段)項目預征收土地
征地范圍
擬征收土地屬惠東縣白花鎮凌坑村一村(上葉、下葉)、三村(彭屋、杜屋、胡屋、紅星、吉星)經濟合作社,明星村禾澳、吉新、新屋、老屋、上石、下石經濟合作社,南龍村禾塘、茶坪、禾新、洪昌、林屋經濟合作社,田洋村白田、何屋經濟合作社;吉隆鎮轎嶺村牛石、大埔經濟合作社,漢塘經濟聯合社,平政村半徑經濟合作社;稔山鎮范和村南門、水磨、大路街、廟仔經濟合作社,稔石村卜屋、長興、堯嶺、漢塘、石井經濟合作社,五配村圭景、水文、李屋、大嶺經濟合作社,竹園村石頭嶺、竹園經濟合作社所有的集體土地,面積為72.5253公頃,具體以實際征地補償范圍為準。
征收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深圳至深汕合作區鐵路工程(惠東段)項目建設。
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和被征地農民安置途徑
(一)征地補償標準。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按《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1〕4號)的標準執行;青苗、房屋等地上附著物補償按《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號)的標準執行。
(二)被征地農民安置。征地留用地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執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及省、市有關規定的文件執行。
博羅縣自然資源局預征收土地
征地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博羅縣石灣鎮規劃西區地段,屬博羅縣石灣鎮湖山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中崗村大李股份經濟合作社、中崗村葉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滘嚇村董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滘嚇村馮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滘嚇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鸞崗村陳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鸞崗村龍山股份經濟合作社、鸞崗村盧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鸞崗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所有的集體土地,面積為42.7639公頃,具體以實際征地補償范圍為準。
征收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石龍集裝箱辦理站配套道路(石灣鎮環城路)工程項目建設。
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和被征地農民安置途徑
(一)征地補償標準。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按《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1〕4號)的標準執行;青苗、房屋等地上附著物補償按《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號)的標準執行。
(二)被征地農民安置。征地留用地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執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及省、市有關規定的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