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市政府《關于城市道路臨時占用管理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
違規違法占道施工納入不良信用記錄
城市建設項目占道施工帶來交通堵塞,影響市民出行,備受詬病。去年10月,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于加強城市道路臨時占用管理情況的報告》,作出審議意見要求市政府加大城市道路臨時占用管理工作力度,進一步增強便民為民意識、健全管理制度、強化監管執法。昨日召開的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城市道路臨時占用管理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記者了解到,《惠州市城市道路占道施工管理規定(試行)》已出臺,不斷優化服務,將審批申請材料由11項減少到7項,減少幅度達36.4%。強化監管,今年1~6月,審批惠城中心區內占用、挖掘城市道路230宗,對比2020年同期增長6.57倍;查處違規破壞、挖掘、占用行為108宗,同比增長183%。
成效
申請材料由11項減少到7項
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資工委主任黃水祥說,市政府重視城市道路臨時占用管理工作,認真落實市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城市道路臨時占用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強和規范。
我市進一步完善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的審批及監管機制,將城市道路臨時占用管理工作納入市暢通工程工作專班,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創新城市道路管理格局。同時,多措并舉規范臨時占用行為。制定具體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和工期安排,項目業務主管、質量監督、行政許可部門協同審查施工工期,避免頻繁延期。為保證項目進展順利,避免因管線復雜導致工期延長,要求市交通運輸局對管線物探從嚴審批。市公安交警部門作為交通組織審批責任單位,進一步規范了交通組織方案審批流程,指導和督促施工單位進一步優化施工過程中的交通組織工作,減少道路通行壓力。強化信用懲戒工作,將占道施工違法違規和延誤工期等行為納入信用評價體系和不良信用記錄,對不誠信行為進行懲戒、曝光,并與其參與相關項目的招投標工作掛鉤。
同時,進一步優化辦事指南,申請材料由11項減少到7項,并明確各項材料辦理要求及審批部門,方便人民群眾辦理業務。審批項目各責任主體(申請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與已許可項目一致時,免于提交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證明材料。今年上半年,共辦結惠城區內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審批230宗(含應急性審批11宗)、開設路口施工5宗、市政人行道改造2宗;對比2020年業務辦理請況(1至6月共35宗),審批業務數量明顯增加,各管線涉及單位申請自覺性明顯提高。
計劃
適時組織多部門協調會審查施工方案
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指出,我市城市道路臨時占用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施工組織不夠嚴格,部門監管不夠到位,市民反映比較強烈等。
《報告》指出,我市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做好審批管理工作。充分考慮施工項目對周邊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嚴格審核提交的施工方案和交通組織方案。分析研判其占用、圍蔽范圍是否科學合理,占用人行道施工是否保留足夠的安全通行空間。對群眾生活出行影響嚴重、施工范圍大的項目,適時組織公安交警、住房城鄉建設、轄區政府等單位召開協調會,審查施工方案,督促申請單位優化調整施工工藝,合理壓減“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時間,最大限度降低對市政道路正常使用功能的影響。
同時,嚴格落實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修復驗收管理,由申請單位自行修復的,經市交通運輸局或委托單位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對已完工的審批項目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且在質保期內的由申請單位落實整改,整改后如仍存在道路質量不達標問題,則由行政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處罰,并采取限制其辦理后期施工許可、列入黑名單等措施。結合工作研商會制度,市交通運輸局每半個月對審批項目進行全面檢查,及時在研商會上通報存在問題,督促臨時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申請單位加強管理、落實整改。對整改不及時不完善的,將責令停工,并不予辦理延期。
建議
探索臨時占道施工重大影響項目專家論證和聽證制度
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要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學習借鑒深圳、南寧等地城市道路臨時占用管理的立法經驗,補充完善《惠州市城市道路臨時占用管理規定》并上升為政府規章。進一步提高管理標準,探索完善區域臨時占道施工總量控制制度,提高統籌水平。綜合考慮車流、人流密集程度,確定區域臨時占道施工總量;統籌水務、交通、電力、通信、燃氣等工程施工計劃,盡量避免“輪番上陣”反復占道、重復開挖。探索臨時占道施工重大影響項目專家論證和聽證制度,提高審批把關能力。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科學確定臨時占道施工的占用時長和占用范圍;充分聽取公眾意見,盡量取得周邊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實施臨時占道施工重大影響項目搶修式工程管理制度,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做足工程前期準備,運用先進工藝技術,最大程度縮短施工時間。做實交通疏導措施,做細交通提示服務,提高服務水平。
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建立健全執法監督約束機制,堅決糾正臨時占道施工違法“違而不查、查而不罰、罰而不嚴”的行為;探索建立臨時占道施工違法行為“發現-移交-查處-反饋”閉環管理制度,形成執法合力;實施臨時占道施工違法行為公開制度和公開道歉制度,發揮社會輿論威力。
惠州日報記者黃曉娜 通訊員謝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