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兩邊車輛亂停亂放,不僅影響文明城市形象,也容易導致交通擁堵,給大家出行帶來不便。”連日來,記者在市區走訪發現,經常態化整治和規范管理,我市道路停車秩序及通行條件進一步改善,但還是有部分車主貪圖方便,在路邊非機動車道或人行道上隨意停放車輛,影響了他人正常通行。
市區部分路段存在車輛亂停亂放現象,停車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走訪
市區部分路段存在車輛亂停亂放現象
長期以來,機動車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問題作為城市管理的一大頑疾,給群眾安全出行和生活環境造成諸多不利影響。記者走訪發現,不管是老街區,還是商圈路段,車輛亂停亂放現象還是不同程度存在。
3月16日上午10時許,記者在市惠港中學大門前演達四路發現,道路兩邊設置了學生接送車道,旁邊也安裝了“接送車道即停即走 車行道嚴禁上下客”的交通提示牌,有個別車輛違規停放在行車道上,特別是在演達四路左側(惠港中學對面)人行道上,更是停滿了車輛,個別車輛上還覆蓋著銀灰色車衣,停放時間看起來已很長時間了,行人不得不走機動車道方可通行。
市民李先生說,惠港中學與市第一婦幼保健院一路之隔,周邊路段人流量、車流量大,在行車道或人行道上亂停車,不僅看起來雜亂無章,不文明,還容易導致交通擁堵,不是很安全。
市區江北新崗北一路(惠州義烏小商品批發城后門)為單行道,為方便市民停車購物,一邊設置了臨時停車位。記者走訪發現,該路段平時車流量較大,前來購物的人也比較多,大部分車輛整齊有序地停放在臨時停車位上,但也有一些車主貪圖方便,直接將車隨意停放在路邊,影響了其他車輛正常通行。“希望有關部門加強管理,讓大家出行更加通暢。”市民張茂雙說,附近新建了一個立體停車樓,大家不妨多走幾步,前往該停車樓停車。
◆建議
在未設置停車泊位路段設禁停標志
如何解決車輛亂停放問題?不少市民、網友給出了意見建議。“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亂停車,不僅影響市容環境秩序,也容易造成交通擁堵。”市民王偉認為,車輛占了非機動車道或人行道,直接把行人逼上了機動車道,帶來安全隱患。
“對亂停車現象除了長效監管外,還要采取一些具體的措施。”王偉建議,可以考慮在未設置停車泊位的重要路段設立嚴管禁停標志,在道路與人行道交叉口設置限制機動車駛入欄桿或石墩等隔離設施。嚴查和定期清除人行道上單位或個人擅自鋪設的斜坡。對有條件施劃臨時停車位的路段,不能劃好停車位就算了事,還應制定商家或個人超范圍停車或無序停車管理措施。
市民孫輝認為,新擴改建學校、銀行、醫院等單位應規劃出一定數量的停車位。設置臨時停車泊位要確保人行道和盲道暢通,同時路基須硬化處理以免對路面造成損壞。對批準的停車點或泊位經審批部門驗收合格后,設置準停標志方可停車。
“加大宣傳教育引導,讓人不敢不想亂停放。”網友“趙小柒”認為,機動車停放之所以任性難治,最不能忽視的原因就是車主安全和文明意識淡薄。針對一些車主貪圖便利,隨意亂停車的行為,要不斷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參與文明城市創建、維護城市文明形象,教育引導群眾按規定將機動車停放至指定區域。此外,還可以考慮探索建立將交通違法行為納入征信系統,與個人金融、買房、就業、教育等相關聯,讓交通違法者付出代價。
◆他山之石
深圳:將違停亂停等行為納入征信
去年底,深圳市司法局正式公布《深圳經濟特區停車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針對家門口的停車問題,《條例》充分發揮業主自治管理的作用,將停車管理權交給業主共同決定,擬規定居住區停車設施的管理、使用制度,以及收費標準、方式、收益分配等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為解決夜間停車矛盾,《條例》創新規定,停車資源供需矛盾突出的居住區,其周邊道路具備時段性停車條件的,設置時段性便民停車路段。
為解決“僵尸車”占用停車設施資源的難題,《條例》將停車人的違停、亂停、逃避繳費等行為,以及停車服務組織違法經營行為納入信用管理。
浙江金華:人行道違停罰款50元或150元
浙江金華城管部門加大對人行道亂停亂放的整治力度,并對違停處罰系統進行了改造升級。視違法情況而定,人行道違停罰款額度分50元和150元兩種。按照新的處罰規定,對人在車內的違法停車者,工作人員先進行教育勸導,如果立刻駛離,依然可以免除處罰。如果不愿意立刻離開或者明確表示拒絕的,則將被罰款50元。按照新規,在人行道上違停,即便人在車內臨時停放,如果不聽勸導將車駛離,也要處50元罰款。
文字 惠州日報記者劉豪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