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批儲蓄國債(憑證式)發行 只能在銀行柜臺購買

        隨著互聯網理財產品收益率的下行,國債成為很多市民穩健投資的首選,記者獲悉,今年首批儲蓄國債(憑證式)將于今日(3月10日)開始發行,本次國債只能在銀行柜臺購買,有需要的市民可別錯過了,以免到時額度售罄。

        日前,財政部發布公告稱,根據國家國債發行有關規定,財政部決定發行2021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儲蓄國債(憑證式)(以下簡稱“第一期”和“第二期”)。兩期均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種,最大發行總額300億元。第一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3.8%,最大發行額180億元。第二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3.97%,最大發行額120億元。兩期國債發行期為3月10日至19日。

        “此次票面年利率雖然與2020年最后兩期憑證式儲蓄國債一樣,但是單期發行額分別下降了120億元和180億元。建議有購債意向的市民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盡早前往銀行柜面購買,以防額度有限,購債失敗。”銀行工作人員提醒。

        由于儲蓄國債的投資期限相對較長,市民在購買前需考慮近期是否有流動性需求。如果需要提前兌取,儲蓄國債會優于定期存款。按照慣例,儲蓄國債持有滿6個月后,提前兌取可分檔計息,因此提前兌取利息損失會少一些。

        需要注意的是,儲蓄國債(憑證式)只能在銀行柜臺購買,可記名、可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可提前兌付,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兌付方面,儲蓄國債(憑證式)是一次性還本付息,儲蓄國債(電子式)則是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次支付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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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儲蓄國債(憑證式)

        管理辦法》本月起施行

        記者了解到,個人投資儲蓄國債(憑證式)從3月1日起有了新規定。人民銀行與財政部聯合發布的《儲蓄國債(憑證式)管理辦法》已于3月1日正式施行,對儲蓄國債(憑證式)的概念和范疇以及相關業務管理作出明確要求和統一規定。

        辦法規定,儲蓄國債(憑證式)發行對象僅為個人投資者,任何組織、機構不得認購。投資者辦理提前兌取時,只能按規定的當期國債提前兌取條件計息,并且要按規定比例向承銷團成員支付手續費。儲蓄國債(憑證式)到期后,承銷團成員審核并確認相關手續無誤后,須立即向投資者支付本金利息,不得收取手續費,不得無故拒絕辦理。

        業內普遍認為,辦法的出臺填補了儲蓄國債(憑證式)管理制度的空白,有利于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規范儲蓄國債(憑證式)的業務管理制度,促進儲蓄國債(憑證式)健康持續發展。

        儲蓄國債(憑證式)是我國儲蓄國債的首個品種,具有安全性高、起購金額低、收益較高、變現靈活等特點,在個人投資理財市場頗受青睞,為籌集財政資金、促進經濟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投資需求發揮了重要作用。儲蓄國債(憑證式)的前身為1981年恢復發行的國庫券,2021年是我國恢復國債發行40周年。

        惠州日報記者劉乙端

      編輯:朱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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