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報訊 (記者張斐)記者8日了解到,為做好2021年春節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我省已下發《關于2021年春節期間中高風險地區來粵返粵人員健康管理措施的補充通知》。
《補充通知》明確,高風險地區人員或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不流動。對近14天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來粵返粵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至少2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中風險地區的人員原則上不流動,如確需出行,須經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批,并持有72小時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對近14天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來粵返粵人員,須查驗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批證明和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證明,開展“四個一”健康管理服務(即發放一份健康告知書,開展一次健康問詢,查驗一次健康碼,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實施14天居家健康監測。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區人員省際、市際出行,須持7日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對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區來粵返粵人員查驗7日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證明,并開展“四個一”健康管理服務。
根據《補充通知》,該防控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至2021年3月31日結束。對正在釆取相關健康管理措施人群即日起落實,疫情防控其他有關規定保持不變。各地須規范落實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層層加碼”,隨意擴大人群范圍、增加核酸檢測頻次、改變居家健康監測方式等,確保各項防控措施科學精準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