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3萬!惠陽見義勇為積極分子獎勵和保障辦法出臺

        原標題:

        區見義勇為積極分子獎勵和保障辦法出臺

        見義勇為者最高獎3萬

        從2024年1月26日起,惠陽區施行《惠州市惠陽區見義勇為積極分子獎勵和保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凡在惠陽區行政區域內為維護社會治安奮不顧身、見義勇為者,符合見義勇為條件者均給予獎勵(執法部門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維護社會治安行為不屬于獎勵范圍),最高獎勵3萬元。《辦法》有效期為5年。

        4個構成要件界定見義勇為行為

        《辦法》對見義勇為行為進行了界定,規定了見義勇為的4個構成要件:一是見義勇為的主體是不負有法定職責、法定義務的人員,將保安員、輔警、治安聯防隊員、戶口協管員、交通協管員等負有約定義務的人員納入見義勇為的主體范圍;二是見義勇為的客體是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其他的人身財產安全;三是見義勇為的行為人須在主觀上具有利他的目的;四是行為人在客觀上挺身而出并實施了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或者實施救人、搶險、救災等行為。

        惠陽區政府將成立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負責見義勇為的確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惠陽區公安分局。獎勵對象為凡在區行政區域內為維護社會治安奮不顧身、見義勇為者,符合下列情況條件的均給予獎勵(執法部門人員在執法過程中維護社會治安行為不屬于獎勵范圍):

        見義勇為的范圍是制止正在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制止正在侵害國家、集體財產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搶險、救災、救人,保護國家、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其他見義勇為行為。

        根據《辦法》,受益者、見義勇為者及所在單位、近親屬可向見義勇為發生地所在轄區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見義勇為的,應當自行為發生之日起6個月提出。對擬定確認見義勇為的人員,惠陽將其事跡予以公示并征求公眾意見,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獎勵標準為2000元至3萬元不等

        惠陽區政府將在每年的財政預算中安排見義勇為專項經費,用于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屬的救治、撫恤、表彰、獎勵、生活困難資助、康復治療補助以及經濟補償等。

        根據《辦法》,依據見義勇為的不同情形,獎勵2000元至3萬元不等。具體如下:現場見義勇為抓捕案犯的人員,案件已達到治安拘留條件、但尚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每案一次性獎勵2000元;案件構成刑事立案,每案一次性獎勵1萬元;在見義勇為斗爭中受重傷、致殘的,獎勵1萬元至3萬元;其他見義勇為事跡突出者獎勵2000元至5000元。

        《辦法》規定了對見義勇為人員的保障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因見義勇為負傷的人員,應當及時告知公安機關和醫療機構,并采取協助救治、援助等措施,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及時救治,不得拒絕、推諉。

        因見義勇為而遭受人身損害的,在救治期間的醫療費、護理費等合理的治療費用,由公安機關通知見義勇為專項經費管理部門先行墊付。造成殘疾的,墊付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并向上級有關部門申報撫恤金。造成死亡的,墊付喪葬費,并向上級有關部門申報撫恤金。

        《辦法》還規定了其他保障措施,如參加工傷保險的見義勇為人員,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因見義勇為誤工的人員,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出勤,不得降低其福利待遇或者違法解除其勞動合同;葜萑請笥浾唿S尉宏

      編輯:李影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