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惠陽區發布《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關于部分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劃定淡水、秋長、三和街道辦事處管轄區域,沙田、新圩、鎮隆、永湖、良井、平潭鎮社區居委會管轄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違者處以100元-500元罰款,若構成犯罪的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隨著惠陽城市化水平日益提升,人口密度不斷上升,高層建筑越來越多,煙花爆竹帶來的負面效應日益顯現。從公共安全角度看,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和傷人事故頻頻發生,嚴重危及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從環保保護角度看,燃放煙花爆竹極易造成噪聲和空氣污染,從環保部門檢測數據顯示,惠陽近年除夕夜、元宵有害氣體、PM2.5數值比平時都有顯著的上升,并造成嚴重的霧霾天氣,嚴重影響空氣質量,損害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根據《通告》,違反規定在禁燃區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燃燒引起火災,造成人身傷亡或公私財產損失的,依法賠償經濟損失;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汽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安部門將沒收非法攜帶的煙花爆竹,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通告》事項的,惠陽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告》還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惠陽區轄區范圍內從事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活動。區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對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
當然,惠陽轄區并非不能燃放煙花爆竹。按照《通告》規定,在惠陽區轄區范圍內舉辦焰火晚會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主辦單位應根據分級管理的規定向市或區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經公安機關許可后按指定地點、時間燃放。
惠陽鼓勵公民舉報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職能部門依法保護舉報人的權益。
《通告》于2024年1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惠陽區政府2019年1月4日發布的《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關于部分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惠陽府【2019】2號)同時廢止。
應急管理部門舉報電話:
12350(舉報非法生產、儲存、經營煙花爆竹)
公安部門舉報電話:
110(舉報非法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
市場監管部門舉報電話:
12315(舉報煙花爆竹質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