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陽:整治電子煙市場 守護青少年成長

        惠州日報訊 (記者李芳娟)為依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行為,嚴厲打擊涉電子煙違法犯罪,堅決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日前,惠陽區煙草專賣局聯合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教育局、區檢察院等部門,開展嚴厲打擊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違法專項行動。

        記者跟隨采訪看到,在淡水轄區多所小學、中學周邊,執法人員進行仔細檢查。重點檢查商家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行為、是否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同時向商家宣貫《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電子煙管理辦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求商家現場在商鋪網點顯著位置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提醒告知書,并向經營者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宣傳,由校園周邊向全轄區輻射,嚴厲打擊向未成年銷售各類煙草的行為。

        

      執法人員檢查學校周邊便利店是否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 惠州日報記者李芳娟 攝

        在淡水第六小學斜對面一家小賣鋪,執法人員一進門就發現不少卷煙擺賣零售。經初步核查,這家店并沒有銷售電子煙,但存在違規銷售卷煙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周圍50米范圍內是不能設置煙草專賣零售許可的,所以在沒取得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前提下售賣卷煙,涉嫌違法。”惠陽區煙草專賣局副局長黃惠明說。執法人員當場責令店主即刻將貨架上的全部香煙下架,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定對其進行教育。

        在崇雅中學外側一家便利店,收銀臺處的各種電子煙很是顯眼。執法人員在店內張貼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提醒告知書,引導店家堅守底線,自覺主動拒絕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共同營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良好環境。

        據介紹,電子煙是一種模仿香煙的電子產品,煙霧、味道與香煙相似。電子煙會對健康產生危害,特別是兒童或青少年吸食電子煙所帶來的風險極大。今年5月1日,《電子煙管理辦法》開始實施,辦法規定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等,以促進電子煙行業進一步規范化發展。5月1日至9月30日為電子煙過渡期,既存電子煙主體9月30日前仍可正常生產和銷售。從10月1日起,電子煙國標正式實施,那些對年輕人頗具吸引力的果味、花香味、甜味等各類調味電子煙將成為過去式。

        除專項行動外,惠陽區煙草專賣局還聯合區教育局、區檢察院等部門進校園,開展“遠離電子煙侵害”主題宣講,幫助廣大學生提高對吸食電子煙危害健康的認識。

      編輯:小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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