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陽城區(淡水)自來水價格將進行調整。日前,惠陽區發展和改革局召開惠陽城區(淡水)自來水價格調整與改革聽證會, 擬將居民生活用水由現行的每立方米2.70元上調至2.85元,并實行三級階梯式水價,第一級水量基數為每戶每月25立方米。水價調整后,8成居民每月水費增加支出不超過5元。
聽證會上通過《方案一》 ,惠陽城區(淡水)自來水綜合平均價格由現行的每立方米3.09元下調至3.00元,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現行2.70元上調至2.85元(低于成本2.92元),并實行三級階梯式水價,第一級價格為每立方米2.70元,第二級價格為每立方米4.275元,第三級價格為每立方米8.55元。
惠陽城區(淡水)水價調整方案一覽表。聽證會后,惠陽區發展和改革局發布《惠陽城區(淡水)自來水價格調整與改革聽證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 《征求意見稿》 ” )公告,從1月4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自來水綜合平均價格擬下調至每立方米3.00元
《征求意見稿》顯示 ,從合理補償供水成本、合理安排利潤水平以保障供水企業發展兩方面綜合考慮,惠陽區發展和改革局根據相關規定擬定了惠陽城區(淡水)自來水價格調整與改革方案。
原先,惠陽城區(淡水)基本水價為6類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工業用水、行政事業用水、經營服務用水、消防環衛綠化用水和特種用水,將簡化為3類,即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
調整后,惠陽城區(淡水)自來水綜合平均價格由現行的每立方米3.09元下調至每立方米3.00元, 居民生活用水由現行的2.70元上調至2.85元,非居民生活用水由現行平均價格3.42元下調至3.15元,特種用水由現行的4.45元上調至4.98元。
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的分類和收費標準維持現行不變。
此次水價調整與改革的范圍為惠陽水務公司惠陽城區(淡水)及三和街道部分區域供水用戶,將實施1:1.5:3的三級階梯式水價。第一級水量基數及價格:每戶每月用水量25立方米以下(含25立方米),按基本水價每立方米2.85元收費;第二級水量基數及價格:每戶每月用水量25-35立方米(含35立方米),按基本價格的1.5倍計收,即按每立方米4.275元;第三級水量基數及價格:每戶每月用水量35立方米以上,按基本水價的3倍計收,即按每立方米8.55元計收水費。
居民家庭用水人口按5人及以下計,超過5人的,每增加1人,在各階梯用水基數上限基礎上相應增加5立方米。
以人為單位的集體生活用水按人數計算,第一階梯為每人每月5立方米以下(含5立方米),按基本水價2.85元收費;第二級每人每月5-8(含8立方米)按基本水價的1.5倍計收,按每立方米4.275元計收水費;第三級每人每月用水量超過8立方米以上按基本水價3倍計收,按每立方米8.55元計收水費。
居民用水戶用水人數超過5人和集體用水戶應持相關證件到惠陽水務公司所轄的營業所辦理用水人數和水量基數的確認手續。居民用水戶憑戶口簿辦理;企事業單位集體宿舍用戶憑身份證(暫住人員憑暫住證)和企業單位的證件辦理;出租屋用戶憑租賃合同、身份證(暫住證)到惠陽水務公司所轄的營業所辦理用水人數和水量基數的確認手續。
《征求意見稿》要求實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后,因居民超過基本水價部分而增加的水費收入,惠陽水務公司應實行專戶核算,專項用于供水設施的建設和管網改造工程。
除了上述的簡化用水分類、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外,惠陽城區(淡水)自來水價格調整與改革聽證方案內容還包括建立水資源費聯動機制。
水資源費屬供水企業繳納的行政性收費,收費標準的調整權限屬省政府。參照市里及周邊縣區的做法,擬建立聯動機制,即省調整水資源費標準后,新增部分按公式計算聯動調整,計入基本水價。聯動計算公式為:平均每立方米新增水資源費=上一年取水量(立方米)×新增水資源費(元/立方米)/上一年有效供水量(立方米) 新增水資源費不分用水種類,按平均值計入各類用水基本水價,相應調整各類用水基本水價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
調價后 8成居民每月水費增加支出不超過5元
對比現行居民水價,方案一上調0.15元/立方米,方案二上調0.20元/立方米。惠陽區發展和改革局表示,目前80%的用戶平均月用水量在25立方米以下,如執行方案一, 80% 的用戶每月增加支出不超過3.75元;如執行方案二,80%的用戶每月增加支出不超過5.00元。
行政事業單位用水和經營服務用水,由于改革后實現國家和省要求的經營服務業用水與工業用水同網同價目標,這兩類用戶都是下調價格,方案一每立方米分別下調0.60、0.80元,方案二每立方米分別下調0.43、0.63元。
工業用水方面,雖然調價金額較大,但影響面很小。調價前這類用水價為2.75元/立方米,調價后按新分類屬非居民用水,方案一為3.15元,上調0.40元,方案二為3.32元,上調0.57元。2019年工業用水量為569.38萬立方米,本次基本水價調整后,每年工業用水基本水價多支出為227.75萬元(按3.15元/立方米計),工業用水僅占總水量的14.77%。
特種用水方面,調價前用水價為4.45元/立方米,調價后方案一為4.98元,上調0.53元,方案二為5.10元,上調0.65元。特種用水主要包括洗浴、洗車用水,大部分行業已列入非居民生活用水,占總水量的1.97%,雖然調價金額較大,但影響行業范圍較小,目前主要是洗車行業。
低保對象不再另行實施減免政策
鑒于《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惠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優待辦法>的通知》(惠府〔2015〕71號)已宣布失效,考慮到近年來,在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時已統籌兼顧了低保對象基本生活費用支出,在目前惠州市政府、惠陽區政府沒有出臺新的低保對象優待政策計劃情況下,本次自來水價格調整后,不再另行實行減免政策。
對養老等社會福利機構以及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等國家、省和市規定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單位、機構及其它用水戶,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價格執行。
在惠陽水務公司供應居民用水實行抄表到戶前,對供水中間層(指代收費的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實行躉售價格,躉售價格一般可在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價格基礎上扣減6%-10%,扣減部分應能彌補總表到分表的直接費用。代收水費的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對用水戶抄表到戶,按第一階梯價格收取基本水價,不實行階梯價格用水價格。住宅小區供水設施的維修、保養及水表的更換等由物業企業或用戶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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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4日,惠陽區發展和改革局發布關于征求 《惠陽城區(淡水)自來水價格調整與改革聽證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通過以下途徑提出建設性意見或建議,意見征集日期為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4日。
一、通過傳真方式,傳真號碼為0752—3768381
二、通過信函方式(郵編:516211 ),將意見郵寄至惠州市惠陽區金惠大道5號區人民政府大院內區發展改革局二樓206室,并在信封上注明“ 《惠陽城區(淡水)自來水價格調整與改革聽證方案(征求意見稿)》 ”字樣。
三、通過在線提交方式提交意見。(關于征求《惠陽城區(淡水)自來水價格調整與改革聽證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文圖:惠州報業全媒體記者莊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