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區2024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轉學申請須知
一、適用對象
具備申請轉入學校起始年級入學條件(小孩戶籍在學區范圍內),因房產動遷等原因遷入戶籍的適齡學生(六年級和九年級第二學期不予轉學)就近入學。
二、轉學原則
參照起始年級學區范圍和入學條件,由學區內學校受理,視學區內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如申請轉入學校相應年級沒有剩余學位,則不允許轉入。如申請轉入學校的學生人數超過學校相應年級剩余學位數時,在具備申請轉入學校起始年級入學條件前提下,根據剩余學位數,按照學生房產、戶口情況及學生戶籍遷入學區內時間先后順序安排,額滿即止,剩余的學生根據周邊學校學位等情況統籌調劑轉入。
三、轉學條件
(一)具備申請轉入學校所屬學區內戶籍;
(二)申請以下學校須符合“房戶一致且直系親屬”(房產證地址與戶口簿地址一致,且適齡兒童與房產證權屬人、戶口簿戶主關系為直系親屬)。具體學校如下:
申請轉入第一小學、第十小學、第十一小學、第十五小學、南壇小學、下埔小學、南壇小學鼎峰分校、上排小學、光彩小學、實驗小學、李瑞麟小學、富民小學、第十一小學金榜分校、江東學校、惠南學校、合生實驗學校、惠興小學、鴻昌小學、中洲實驗小學、德威學校、金石學校、第十一小學方直分校、新湖小學、第十一小學(南校區)、翠竹學校、第十六小學、東升學校、惠州中學實驗學校、第五中學(含小學部)、惠州一中下埔校區、惠臺學校、第五中學金峰校區(小學部)、惠州市第一中學附屬金山湖學校、鹿鳴學校等34所學校。
(備注:惠州市第一中學附屬金山湖學校申請地點設在湖山小學,第五中學金峰校區申請地點設在建設項目部會議室,鹿鳴學校申請地點設在學校內。以上三所學校畢業年級原則上不開班,其他年級視向學校遞交符合條件轉學申請的人數、師資等因素綜合考慮是否開班,若不開班,調劑到周邊有學位的學校。)
四、申請程序
法定監護人憑規定的學生戶口簿、房產證、學籍基本信息表等相關證件材料到起始年級所屬學區學校申請轉學,受理學校于規定時間內匯總上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學生家長按所安排轉入學校規定的時間辦理轉入相關手續。
五、所需證件
轉學申請需要提供以下證件及復印件:
(一)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
(二)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第一小學、第十小學、第十一小學、第十五小學、南壇小學、下埔小學、南壇小學鼎峰分校、上排小學、光彩小學、實驗小學、李瑞麟小學、富民小學、第十一小學金榜分校、江東學校、惠南學校、合生實驗學校、惠興小學、鴻昌小學、中洲實驗小學、德威學校、金石學校、第十一小學方直分校、新湖小學、第十一小學(南校區)、翠竹學校、第十六小學、東升學校、惠州中學實驗學校、第五中學(含小學部)、惠州一中下埔校區、惠臺學校、第五中學金峰校區(小學部)、惠州市第一中學附屬金山湖學校、鹿鳴學校等34所學校,須提供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房產證<按揭購房者需出示購房借款合同、交付首期款的發票及銀行的交款記錄>)。
(三)《學籍基本信息表》(廣東省內學校可自行在“粵省事”小程序中查詢打印或由轉出學校在全國學籍系統中打印;在廣東省外就讀的到轉出學校在全國學籍系統中打印)。
六、審核流程
在全國學籍系統上轉學審核程序:學生轉入新學校二個星期時間內,法定監護人向轉入學校遞交轉學申請→受理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轉出學校審核→轉出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
七、錄取辦法
根據符合轉學條件的申請及轉入學校年級的學位指標數進行錄取。如申請數未超過學位數則直接錄取;如申請數超過學位數,則按學生戶籍遷入時間的先后順序進行錄取,未錄取的學生調劑到周邊有學位的公辦學校入讀。
以下學校不接受轉學調劑申請:第一小學、第十小學、第十一小學、第十一小學金榜分校、第十一小學方直分校、第十一小學(南校區)、第十五小學、惠興小學、江東學校、翠竹學校、南壇小學、下埔小學、南壇小學鼎峰分校、上排小學、光彩小學、實驗小學、李瑞麟小學、富民小學、新湖小學、惠南學校、德威學校、第五中學、合生實驗學校、惠州一中下埔校區、第五中學金峰校區(小學部)、惠州市第一中學附屬金山湖學校、鹿鳴學校等27所學校。
如申請轉入年級沒有轉學學位指標的學校,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根據剩余學位數情況,調劑到周邊學校。如申請轉入年級沒有轉學學位指標的學校且不服從調劑的,則視為無效申請。
八、受理和批復時間
(一)公辦學校轉學申請時間
第一階段:7月10日、11日。
第二階段:8月8日、9日。
(二)批復時間
秋季學期開學前一周內,由轉入學校告知家長。
九、有關說明
(一)未在規定時間內遞交轉學申請的,原則上不再受理。
(二)不符合填寫要求的,將不予受理和安排。
(三)法定監護人提供虛假證件、材料的,或年級填寫有誤,經查實,取消轉學申請資格,申請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四)中心區公辦學校學位緊缺,建議非必要不申請,原就讀學校打印《學籍基本信息表》不代表已轉出,如果申請轉入學校家長不滿意可回原學校就讀。
(五)持有惠州市特級、A、B類人才卡的人士申請隨遷子女入讀公辦學校,需于7月12日前登錄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huizhou.gov.cn/)的“惠州市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人才服務—子女入學”,登記入學需求。教育行政部門將根據學位情況統籌調配公辦學校。
(六)在惠城區工作、投資及與本地戶籍配偶團聚并長期居住的港澳臺人士和國際人士申請隨遷子女(港澳臺籍或外籍)入讀公辦學校,可于7月11日至7月12日持相關證件材料到惠城區教育局一樓政務服務大廳登記,教育行政部門將根據學位情況統籌調配公辦學校。
(七)惠城區集體戶籍按所屬派出所集體戶口地址統籌安排學校,具體安排如下:
(八)未能將學生戶籍從惠城區中心區遷入非中心區居住地的適齡兒童,可向居住地所屬鎮(街道)中心小學提交申請,由學校視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九)市區中心區初中、小學學區范圍詳見惠城區人民政府網站“惠城區2024年秋季學期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含市直)七年級和一年級戶籍生招生公告”,點擊公告附件《2024年惠城區市區中心區中小學學區示意圖》,或關注微信公眾號“惠城發布”,進入“便民服務→惠城教育”查看。如有疑問或咨詢申請轉入學校剩余學位數,可撥打相應學校或區教育局電話咨詢。區教育局教育股咨詢電話:0752—2677411。
惠城區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
來源:惠城區教育局、惠城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