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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區教育局發布今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轉學申請須知
轉學申請分兩個階段遞交
惠州日報訊 (記者涂堅)6月25日,惠城區教育局發布《惠城區2023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轉學申請須知》(以下簡稱“《須知》”),具備申請轉入學校起始年級入學條件(學區范圍內),因房產動遷等原因遷入戶籍的適齡學生(六年級和九年級第二學期不予轉學),可于2023年7月10日至7月11日、8月6日至8月7日兩個時間段,到起始年級所屬學區學校遞交轉學申請,批復時間為秋季學期開學前一周內。
在轉學原則方面,參照起始年級學區范圍和入學條件,由學區內學校受理,視學區內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如申請轉入學校相應年級沒有剩余學位,則不允許轉入。如申請轉入學校的學生人數超過學校相應年級剩余學位數時,在具備申請轉入學校起始年級入學條件前提下,根據剩余學位數,按照學生房、戶情況及學生戶籍遷入學區內時間先后順序安排,額滿即止,其余學生視片區內其他學校學位情況統籌調劑轉入。
申請轉入市第一小學、市第十小學等31所學校的,須符合“房戶一致且直系親屬”(房產證地址與戶口簿地址一致,且適齡兒童與房產證權屬人、戶口簿戶主關系為直系親屬)條件。
申請轉入上述31所學校以外的,根據剩余學位數,按照學生戶籍遷入時間先后順序安排。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如填寫年級沒有剩余學位的學校,且不服從調劑的,則視為無效申請,將不給予受理和轉入安排。
此次轉學申請時間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2023年7月10日至7月11日;第二階段8月6日至8月7日。批復時間將在秋季學期開學前一周內。
在申請程序上,法定監護人憑規定的學生戶口簿、房產證、《學籍基本信息表》等相關證件材料到起始年級所屬學區學校遞交轉學申請,受理學校于規定時間內匯總上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學生家長按所安排轉入學校規定的時間辦理轉入相關手續。
《須知》還特別提醒家長,未在規定時間內遞交轉學申請、不符合填寫要求的,將不予受理和安排。此外,中心區公辦學校學位緊缺,建議非必要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