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報訊 (記者曾靜妍 通訊員林友標)物業服務與市民生活聯系緊密。去年,大亞灣區人民法院受理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672宗,占民事案件的14%,物業服務糾紛數量、占民事案件比重均呈上升趨勢,且呈現出群體性訴訟、物業服務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意識不足等特點。針對這一情況,大亞灣區人民法院與區房管局聯手,為全區30多家物業服務企業管理人員舉辦了一次“物業服務合同解讀”專題法治講座。
此次講座是大亞灣區人民法院“我為群眾辦實事”系列活動之一,由民事審判經驗豐富的區法院民庭庭長周勇主講,他圍繞《民法典》涉及物業糾紛的規定,特別是在合同簽訂主體、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等方面呈現出的新特點,結合區法院審理的典型案例,進行了涉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法律解讀。
周勇指出,從物業“管理”到物業“服務”一詞之變,體現了《民法典》的平等原則。企業要加強服務意識,自覺履行法定義務,提高服務質量。針對業主欠費、違規搭建、擅自改變共有部分用途等違規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履行相應的催告、舉證義務,合理管理、合法維權,促進矛盾糾紛妥善解決。周勇還就如何履行書面催交的舉證責任、共用部分收益的歸屬、如何預防高空拋物行為、能否以停水停電的方式催繳物業費等物業服務企業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與物業服務企業管理人員進行了分享和交流。
大亞灣區房管局負責人表示,區法院與區房管局聯合舉行這場講座,旨在讓物業企業管理人員加深對《民法典》相關知識的理解,引導企業規范管理行為、提高服務水平,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為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區治理體系提供良好的司法指引。
物業服務企業管理人員紛紛表示,聽了講座受益匪淺,今后將不斷加強《民法典》等法律知識的學習,提高服務質量,為居民安居樂業貢獻自己的力量。
“下一步,區法院民庭將持續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送法進社區、進校園、進企業,推動解決群眾最關切的現實生活難點、熱點問題,促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周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