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亞灣區法院開展當事人回訪活動提高群眾滿意度

        惠州日報訊 (記者曾靜妍 通訊員林友標)“案件辦理之后,您對我們辦案中的工作態度、作風以及案件處理方面有沒有意見?”日前,大亞灣區人民法院法官鄒偉如對一起合同糾紛案件的當事人(被告一方)進行了回訪。

        該起合同糾紛案件原被告都是大亞灣區內的公司。為解除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原被告于2008年簽訂了一份以地抵債協議:原告以其名下的一塊土地使用權抵償欠被告的債務。后來原告向大亞灣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以地抵債合同,被告為追索有關欠款及損失提起了反訴。大亞灣區人民法院受理后,法官調查查明,因原告未向政府繳交地價款,未完善用地手續,致使土地于2003年被政府收回,不能履行合同,原告存在明顯過錯。經審理,法官依法作出判決,判令原告負違約責任并償還原債務。判決作出后,雙方均沒有提出上訴。

        鑒于本案涉案時間跨度長、標的額大、庭審時雙方矛盾分歧較大,該案審結后,由鄒偉如法官、跟案法官助理、書記員組成回訪小組,對當事人進行回訪;卦L中,被告公司副總經理胡先生表示,辦案人員作風優良、認真負責,對案件的辦理過程和結果非常滿意。經歷該案件后,企業增強了依法經營、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

        據悉,為扎實推進學黨史、辦實事活動,落實開門教育整頓要求,大亞灣區人民法院持續開展當事人回訪活動,以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為標準,全方位查找審判執行過程中的不規范問題、作風問題,推動教育整頓走深走實,進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眾滿意度。

      編輯:小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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