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博羅縣法院用心用情用法為每個小家庭夯實“幸福基石”
司法護航“一老一小” 溫情守護“朝夕美好”
“確實是我們沒有考慮到孩子的感受,法官你放心,以后我們不會在孩子面前這樣爭吵了。”“好家風身教重于言教,今后我會更重視老人的需求,給孩子做出表率。”……在博羅縣法院家庭教育指導基地“向陽花開”愛心小屋里,這樣“幡然醒悟”的畫面時常上演。
家庭糾紛案件看似法律關系簡單,實際常常涉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的權益問題,更需要鍛造司法服務的“全鏈條”。近年來,博羅縣法院聚焦“一老一小”重點人群,與公安、檢察、司法、婦聯、團委、調解委等部門組織共繪“同心圓”,推動構建“法院+N”聯動聯調的高效解紛模式,以法治護航,用司法力量為“一老一小”遮風擋雨,用心、用情、用法為每個小家庭夯實“幸福基石”。接下來,博羅縣法院還將積極延伸司法觸角,不斷增強“一老一小”的獲得感和幸福感,以實際行動踐行“法護朝夕美好”的承諾。
護老
筑牢老年人權益“保護罩”
“媽,之前我的言行有點過激了,但我那樣做,也是怕你的養老錢沒了……”從劍拔弩張到握手言和,博羅縣法官曹萬暢溫情司法,成功幫賀老太(化名)、黃某母子解開心結,重歸于好。
母子二人因何鬧翻?2023年初,黃某陪同賀老太去銀行,將一筆定期存款的利息取出。在取款中,他在未明確告知的情況下,引導母親將二十余萬存款轉至自己名下。賀老太發現后,多次向黃某要回錢未果。近日,由于想幫外孫田某(化名)償還一部分外債,賀老太再次找黃某要回存款。二人由此發生爭執,進而上升為肢體沖突。拉扯中,賀老太的牙齒被磕落一顆。氣憤又無奈的她,一紙訴狀將兒子告上法庭。
曹萬暢收到案件后,考慮到雙方是血濃于水的母子關系,不能一判了事,遂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在曹萬暢調查案件時,黃某著急地表示,其外甥田某欠了約97萬元外債,賀老太想將存折內的25萬元全部取出給田某還債。黃某認為,這25萬應該用于母親的養老。之所以將存款轉到自己名下,不是想獨吞這筆錢,而是擔心母親一時沖動,將積蓄一分不留地給出去。至于田某的欠債,可以由幾兄妹湊些錢來幫忙,絕不能用掉賀老太的存款,讓其晚年沒有保障。
黃某并不是不講理的人,只是情急之下做出過激行為。在了解情況后,曹萬暢一邊安撫雙方情緒,一邊耐心地做黃某的思想工作:“就算事出有因,你占用款項的行為也嚴重侵犯了他人權益,屬于不當得利,依法是應當予以返還的。何況你還對老人家使用了暴力,讓自己兒女怎么看你?”在法官的勸解下,黃某答應向賀老太返還25萬元。考慮到老人年事已高,法官團隊決定陪同前往銀行,見證款項返還的履行并協助當事人簽寫收據。
案子結了,但養老矛盾是否會繼續發酵?能不能從司法的角度,給老人再上一重“保險”?曹萬暢重新翻閱了案卷材料,決定將焦點轉移到賀老太的贍養問題上來,從根源上解決這個家庭的矛盾。由于贍養糾紛超出了該案的訴訟請求,本著節約訴訟成本、提升糾紛化解效率的目的,曹萬暢委托綜治中心,共同組織賀老太及其三名子女進行聯合調解。在博羅縣法院的積極推進下,一家人最終就賀老太的后續贍養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然而,在家庭糾紛案件中,老人大多是受害一方。在辦理涉老案件時,并不能一判了之。博羅縣法院在辦理該類案件時,總是“多想一層”,用“孝心”促使案件糾紛平和化解,既用司法公正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又用溫情司法護航“老有所養”。
護苗
密植未成年人成長“防風林”
“一老”連著“夕陽”,“一小”連著“朝陽”。博羅縣法院不僅守護好老人的晚年,還保護好孩子的童年。
“你們的難處,大家都十分理解,但是父母之間的摩擦不能牽涉兩個孩子。”曹萬暢同時也是另一起家事案件的承辦法官。該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撫養問題。他語重心長地對當事人說:“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保障孩子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我們今天是來探討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在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談后,曹萬暢向夫妻雙方發放《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鼓勵家庭成員積極協商合理的責任分工方案。
這起案件的當事人是一對年輕的夫妻,兩人育有一兒一女,女兒2013年出生,兒子小軒2014年出生,有智力障礙。在法庭上,夫妻雙方“針尖對麥芒”,相互指責。女方認為男方長期家庭缺位且性格暴戾,遂向法院訴請離婚并申請撫養女兒,同時愿意每月承擔兒子一半的醫療費用(約1000元)。而男方則對女方近兩年居住在外,未實際照顧孩子有較大意見,堅持要么由女方撫養兒子,要么女方需一次性支付30萬元醫療費用。雙方在兒子撫養權的問題上分歧較大且互相推諉。
考慮到本案涉及自我保護能力相對較弱的特殊兒童,為了督促監護人正確履責,消除不穩定家庭因素,博羅縣法院聯合當地婦聯,到當事人家中進一步了解現實情況。
經過深度溝通,結合家庭目前生活狀況、父母撫養能力、孩子個人意愿等條件,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小軒仍跟隨爸爸和奶奶居住生活,醫療方面由雙方每月輪換帶領就醫,并各自承擔該月實際醫療支出。在博羅縣法院的見證下,夫妻雙方分別簽訂了《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承諾書》,承諾未來將以身作則,保障子女全面健康成長。
該起案件是博羅縣法院把“優先保護未成年人”落到實處的有力見證。為護苗健康成長,博羅縣法院延伸司法職能,讓“案內”工作有力度,“案外”工作有溫度,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密植“防風林”,用個案的微光匯聚成孩子們健康成長的“法治晴空”。
惠州日報記者李燕文 特約通訊員黃淑瑜 通訊員溫芷樺